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本报告期营业收入为1.907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2.03%[7] - 年初至报告期末营业收入为5.752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9.77%[7] - 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288万元人民币,同比下降48.61%[7] - 年初至报告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424万元人民币,同比下降47.82%[7] - 年初至报告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210万元人民币,同比下降70.15%[7] - 净利润同比下降47.82%至3423.70万元,主要受销售价格下降影响[15] - 本报告期基本每股收益为0.04元/股,同比下降50.00%[7] 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存货同比下降35.65%至6288.70万元,因加大销售力度减少库存[15] 现金流表现 - 年初至报告期末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127万元人民币,同比下降79.74%[7]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下降79.74%至1126.74万元,因销售收现减少及汇缴所得税[15] - 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下滑808.78%至-9094.59万元,因理财产品购买及项目投入增加[15] 资产和负债变动 - 交易性金融资产同比增长2650.24%至4813.74万元,主要因购买理财产品增加[15] - 在建工程同比增长191.21%至1.96亿元,因项目投入增加且建设工程未完工[15] - 短期借款同比增长60%至1.76亿元,因银行贷款增加[15] 股东和股权结构 - 江苏金浦集团有限公司为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为46.16%,持股数量为1.416亿股[11] - 控股股东金浦集团承诺所持股份36个月内不转让且减持价不低于15元/股[19] - 金浦集团锁定1000万股吉林制药股份锁定期五年自新增股份上市日起计算[20] - 金浦集团延长1000万股锁定期三年自原锁定期届满日起计算[20] 关联交易与承诺 - 金浦集团承担吉林制药应缴纳出售资产所涉税费的60%[20] - 金浦集团承诺不从事与吉林制药及其子公司相竞争的业务[21] - 金浦集团保证关联交易按市场化原则和公允价格进行[22] - 金浦集团承诺保持吉林制药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和业务方面的独立性[22] - 金浦集团代为清偿金泉集团未履行的债务清偿责任[20] - 金浦集团承诺若房产受行政处罚将现金补偿南京钛白全部损失[20] - 金浦集团承诺若南京钛白未达盈利预测将以现金补偿差额[22] - 金浦集团承诺若未达盈利预测需补偿9,679.22万元,2015年度补偿承诺仍在履行中[23] - 金泉集团承担吉林制药出售资产所涉税费的20%[24] 投资活动 - 公司持有滨海能源股票182,000股,期初持股比例0.08%,期末账面值2,700,880元,报告期损益1,341,340元[26] - 公司持有交通银行股票101,760股,期初持股比例0.00%,期末账面值436,550.4元,报告期损益45,792元[26] - 证券投资总额期初成本376,507.2元,期末账面总值3,137,430.4元,报告期总损益1,387,132元[26] - 报告期内公司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26] -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27] 重大事项与风险 - 南京钛白公司因安全事故被行政处罚14万元,事故直接经济损失250.45万元[17] - 公司于2014年8月获证监会核准非公开发行股票[17][18] - 资产交割基准日定为2013年3月31日[24] - 2014年7月14日接待安信证券等机构调研,讨论环保及徐州项目情况[29] - 公司对2014年度经营业绩未作亏损或大幅变动预警[26] 历史业绩数据 - 南京钛白2012年度实现净利润8630.76万元[22]
金浦钛业(000545) - 2014 Q3 - 季度财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