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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绿电(000537) - 2017 Q1 - 季度财报
中绿电中绿电(SZ:000537)2017-04-27 16:00

收入和利润(同比) - 营业收入为1.70亿元,同比下降64.02%[1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030.53万元,同比下降212.50%[11]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3.11%,同比下降6.26个百分点[11] - 基本每股收益为-0.14元/股,同比下降216.67%[11] 成本和费用(同比) - 税金及附加758.79万元,同比减少90.32%[19] - 销售费用10,195.63万元,同比增加254.87%[19] - 财务费用-69.51万元,同比增加46.50%[19] - 所得税费用5.09万元,同比减少99.86%[19]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同比)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9.10亿元,同比上升174.31%[11]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现金143,516.63万元,同比增加79.66%[19] - 收到其他经营活动现金108,348.02万元,同比增加860.95%[19]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现金106,598.47万元,同比减少42.38%[20] - 支付职工现金2,016.49万元,同比增加63.96%[21] 资产和负债关键项目变化(期初与期末比较) - 货币资金期末为14.39亿元,较年初增加48.72%[18] - 预收账款期末为54.21亿元,较年初增加30.35%[18] - 其他应收款期末为8454.15万元,较年初减少91.23%[18] - 预付账款期末为1845.72万元,较年初增加907.45%[18] - 其他流动资产期末为3.77亿元,较年初增加52.69%[18] 其他财务数据(同比) - 营业外收入36.59万元,同比增加57.75%[19] - 营业外支出30.62万元,同比增加390.93%[19] 诉讼事项 - 涉及工程欠款诉讼金额为584.88万元人民币[27] - 诉讼原告于2017年3月7日申请撤销对重庆鲁能英大的起诉[27] - 法院截至报告期末未对撤诉申请作出裁定[27] 子公司和业务设立 - 全资子公司重庆江津鲁能领秀城开发有限公司于2017年2月8日注册成立[28] - 重庆鲁能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于2017年3月21日完成工商注册[28] 承诺与赔偿责任 - 国家电网公司等承诺方对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期间房地产开发项目合规性承担赔偿责任[30] - 乌鲁木齐世纪恒美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对重庆鲁能英大置业有限公司同期项目合规性承担赔偿责任[30] - 鲁能集团承诺规范关联交易并承担违规赔偿责任(2016年7月5日生效)[30] - 鲁能集团保证上市公司业务独立性及经营自主权(2016年7月5日生效)[30] 公司独立性和治理 - 公司保证资产独立,拥有与经营相关的完整业务体系和资产,防止资金及资产被违法违规占用[32] - 公司保证财务独立,建立独立财务部门、核算体系和银行账户,财务人员不兼职,依法独立纳税[32] - 公司保证人员独立,生产经营和行政管理完全独立,高级管理人员专职工作且不兼任除董事、监事外的职务[32] - 公司保证机构独立,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股东大会、董事会等依法律和章程独立行使职权[32] 资产重组和权属 -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于2017年1月24日修订披露[28] - 公司合法持有标的资产,出资合法合规,转让价款已依约付清[32] - 标的资产权属清晰,无信托持股、委托持股或其他权属纠纷[32] - 标的资产无质押、抵押、担保或第三方权益限制,也无冻结、查封、拍卖情形[32] - 公司依法拥有标的资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及处分权,股权过户无法律障碍[32] 信息披露和法律承诺 - 公司保证为重大资产重组所提供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担法律责任[32] - 如因信息问题被立案调查,公司在调查结论前不转让股份并申请锁定[32] - 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锁定股份用于投资者赔偿安排[34] - 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最近五年未受刑事处罚或证券市场行政处罚[34] - 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或未履行承诺情况[34] - 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份发行对象资格条件[34] 经营和投资活动披露 - 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未提供1-6月经营业绩预计[35] -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活动[36] -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活动[37] -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活动[38] -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39] -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