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和利润 - 营业收入为2.52亿元,同比增长10.25%[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亏损为7390.7万元,同比扩大14.56%[8] - 基本每股收益为-0.07元/股,同比下降16.67%[8] 成本和费用 - 营业成本增长29.84%至1.22亿元,因地产业务结转成本增加2735万元[16] - 财务费用上升10.16%至7119万元,含支付华天集团拆借利息148万元及汇兑损失133万元[16] 现金流量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473.85万元,同比大幅改善924.36%[8] - 支付税费同比增145.05%达2151万元,主要因支付房产税1002万元[16] - 收到投资活动现金2.83亿元,含世纪华天股权转让余款2.646亿元[16] 资产和负债变动 - 应付账款减少14.70%至3.33亿元,主要因张家界项目工程款支付3.565万元[16] - 其他应收款下降80.99%至6031万元,因支付北京世纪华天51%股权余款2.64亿元[16] - 其他流动资产减少87.81%至273万元,主因赎回1800万元银行理财[16] - 其他应付款下降19.16%至11.47亿元,因归还华天集团2.7亿元欠款[16] 股东和股权结构 - 控股股东华天实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32.48%,质押1.65亿股[12] - 第二大股东湖南华信恒源股权投资企业持股比例为29.44%,全部为限售股[12]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为35,296户[12] 非经常性损益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中税收返还金额为339.85万元[9] 法律诉讼 - 北京浩搏诉讼案需支付吴静波本金5500万元及利息,但由德瑞特公司承担担保责任[18][19] - 公司起诉北京德瑞特要求偿还债权本金1.61亿元及利息违约金,案件仍在审理中[20] 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承诺 - 湖南华信恒源股权投资企业拟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30,000万股,认购金额为人民币165,300万元[25][26] - 公司控股股东华天实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承诺不违反《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及相关法规[26] - 公司承诺不向湖南华信恒源股权投资企业及其合伙人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25] - 华信恒源承诺认购资金均为合伙人合法出资,不存在分级收益等结构化融资安排[23] - 华信恒源各合伙人出资均来源于自有资金或合法筹集资金[24] - 华信恒源承诺若未能在核准后十个工作日内缴付认购金额将支付违约金[24] - 公司年审会计师及保荐机构将持续监督相关承诺履行情况[26] - 上述承诺事项承诺期限均为3年,截至报告期仍在履行中[23][25][26] - 公司承诺不向湖南华信恒源股权投资企业及其合伙人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27] 募集资金使用 - 非公开发行股票补充流动资金将全部用于公司酒店业务不用于房地产项目[28] - 募集资金专户内资金不得用于房地产及相关业务支出[29] - 公司内审部门每季度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内部审计[29] - 会计师和保荐机构将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核查[30] 关联方与同业竞争 - 公司酒店业务与湖南华天大酒店定位区分不存在同业竞争情况[30] - 公司持有紫东阁华天酒店38.87%股权[31] - 公司持有株洲华天大酒店44.71%股权[31] - 公司承诺不开展与华天酒店构成实质性竞争的业务[31] 投资情况 -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和衍生品投资[33][34]
华天酒店(000428) - 2018 Q1 - 季度财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