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全新好(000007) - 2015 Q2 - 季度财报
全新好全新好(SZ:000007)2015-08-30 16:00

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营业收入为58,415,469.31元,同比增长0.60%[2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442,140.89元,同比下降89.72%[2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0,717,278.99元,同比下降62.90%[22] - 基本每股收益为-0.0322元/股,同比下降89.41%[22] - 稀释每股收益为-0.0322元/股,同比下降89.41%[22]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2.12%,同比下降98.00%[22] - 公司营业总收入为5841.5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0.6%[32] - 营业利润为-774.71万元,较上年同期-861.58万元改善10.08%[32]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44.21万元,较上年同期-392.26万元亏损扩大89.72%[32] - 营业总收入本期为5841.55万元人民币,与上期5806.96万元人民币基本持平[151] - 净利润本期亏损971.75万元人民币,较上期亏损613.05万元人民币扩大58.5%[151]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本期亏损744.21万元人民币,较上期亏损392.26万元人民币扩大89.7%[151] - 公司本期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为净亏损744.21万元[156] - 与上年同期相比,公司综合收益总额从净亏损3019.39万元改善至净亏损744.21万元[156] - 公司本期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亏损3517.9万元,较上年同期亏损1302.38万元扩大170.1%[158] 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营业成本1096.30万元,同比下降8.62%[36] - 营业总成本本期为7026.08万元人民币,较上期6668.53万元人民币增长5.4%[151] - 销售费用本期为2753.12万元人民币,与上期2692.47万元人民币基本持平[151] - 管理费用本期为2042.20万元人民币,较上期1932.53万元人民币增长5.7%[151] - 财务费用本期为450.06万元人民币,较上期543.72万元人民币下降17.2%[151] 各条业务线表现 - 旅游饮食业营业收入3923.02万元,较上期3631.41万元增长8.03%[33] - 厦门亚洲海湾酒店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1.58%[33] - 物业管理及停车费收入1649.54万元,较上期1804.34万元下降8.58%[34] - 旅游饮食业营业收入39,230,219.90元,同比增长2,916,123.71%[41] - 旅游饮食业营业成本6,141,667.21元,同比下降287,630.15%[41] - 旅游饮食业毛利率84.34%,同比增长2.04个百分点[41] - 物业管理及停车费营业收入9,484,022.74元,同比下降1,296,338.43%[41] - 房屋租赁业务毛利率97.99%,同比下降0.07个百分点[41] - 物业管理子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744.45万元[55] - 物业管理子公司营业利润为404.12万元[55] - 物业管理子公司净利润为343.75万元[55] - 参股酒店公司营业收入为4485.89万元[56] - 参股酒店公司净亏损380.51万元[56] - 投资发展子公司营业收入为5700.99万元[56] - 投资发展子公司净亏损251.36万元[56] - 广博投资子公司营业收入为1486.14万元[56] - 广博投资子公司净亏损372.75万元[56] - 公司主要从事房屋租赁、停车场经营、商品贸易及物业管理业务[162] 各地区表现 - 广东省内地区营业收入28,355,473.83元,同比下降1,472,588.64%[41] - 广东省外地区营业收入27,370,186.21元,同比增长2,840,796.55%[41] 现金流量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63,511,881.16元,同比增长177.04%[22]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6351.19万元,同比大幅增长177.04%[36] - 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16.08万元,同比改善49.90%[36] - 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13569.42万元,同比扩大39.56%[36]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为6351.19万元人民币,较上期2292.48万元人民币大幅增长177.1%[155]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为-13569.42万元人民币,较上期-9723.23万元人民币进一步恶化[155]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207.67万元人民币,较期初744.58万元人民币下降72.1%[155] 资产和负债变化 - 货币资金大幅减少至254.64万元,较期初7472.09万元下降96.6%[146] - 预付款项减少至1.43亿元,较期初2.74亿元下降47.9%[146] - 其他应收款增至9782.24万元,较期初3653.43万元增长167.7%[146] - 流动资产总额降至3.13亿元,较期初4.60亿元下降32.0%[146] - 短期借款清零,较期初4000万元减少100%[149] - 应付票据降至1500万元,较期初1.10亿元下降86.4%[149] - 应付账款降至2592.54万元,较期初3258.29万元下降20.4%[149] - 未分配利润亏损扩大至3.17亿元,较期初3.09亿元增加亏损2.4%[149]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降至3.48亿元,较期初3.55亿元下降1.9%[149] - 负债总额降至1.77亿元,较期初3.23亿元下降45.2%[149] - 公司股东权益合计从期初的3.58亿元下降至期末的3.49亿元,减少912.45万元[156] - 公司未分配利润从期初的-3.09亿元进一步恶化至期末的-3.17亿元,增加亏损744.21万元[156] - 公司资本公积保持稳定为4.23亿元,与期初余额一致[156] - 少数股东权益从期初的306.64万元大幅减少至期末的79.11万元,下降227.53万元[156] - 公司其他综合收益从期初的83.39万元增加至期末的142.68万元,增长59.29万元[156] - 公司股本保持稳定为2.31亿元,未发生变动[156] - 公司盈余公积保持稳定为899.89万元,未进行提取[156] - 公司期末未分配利润为-3.0亿元,较期初-2.65亿元进一步恶化[158] - 公司期末股东权益合计为2.14亿元,较期初2.49亿元下降13.7%[158] - 公司股本保持稳定为2.31亿元,资本公积为2.74亿元,盈余公积为899.89万元[158] 管理层讨论和指引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为4,098,294.56元,主要来自转让子公司股权收益[27] - 公司出售深圳市格兰德酒店有限公司100%股权 交易价格1,350万元[75] - 出售格兰德酒店股权原因为该资产长期亏损且改善乏力[76] - 出售格兰德酒店股权有利于公司整合资源并集中精力发展现有主业[76] - 出售格兰德酒店股权有助于降低管理成本并改善经营业绩[76] - 出售格兰德酒店股权交易价格与账面资产接近 对当期损益无重大影响[77] - 公司终止收购江苏广和慧云大数据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 交易价格100,000万元[73] - 钛矿产品市场价格下跌导致市场价与包销价倒挂,公司管理层建议中止《钛矿产品总包销合同》并提请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批[114] - 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中止钛矿包销合同[104] - 练卫飞因钛矿包销合同事项作出利润补偿承诺[104] - 公司提前启动要求中非资源(BVI)回购中非资源(MAD)100%股权事项,正与关联方洽商[116] 诉讼和担保事项 - 公司为深圳市中浩公司向深圳市城市合作商业银行华强支行500万元借款提供担保并履行连带清偿责任,涉案金额698.53万元[63] - 法院判令中浩公司偿还公司代偿款项698.53万元及案件受理费[64] - 公司为深圳市中浩公司向深圳发展银行布吉支行150万元借款提供担保并履行连带清偿责任,涉案金额267万元[64] - 法院判令中浩公司支付公司代偿款项267.16万元及利息和评估费1.8万元[64][65] - 公司非法人分支机构扬声器厂因房产被抵押贷款导致损失,涉案金额1252.3万元[65] - 法院判令深圳市豪力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偿还公司500万元,深圳市得运来实业有限公司偿还公司428万元[66] - 公司起诉扬声器厂为深圳市豪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担保200万元案件,法院判令豪力实业赔偿公司324.29万元及违约金[66][67] - 公司为深圳市中浩公司向建行深圳市分行城东支行500万元贷款提供担保并履行连带清偿责任,代偿本金及利息合计1000万元[67] - 法院调解中浩公司于2012年12月31日前向公司支付1000万元代偿款项[67] - 公司已就扬声器厂案件支付267万元款项并全额计提坏账准备[67] - 公司被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裁定查封或冻结银行存款及财产价值5477.47万元[68] - 公司被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冻结银行存款或财产价值1147.33万元[69] - 法院一审判决要求公司返还借款本金1000万元并支付四倍银行贷款利率利息[69] - 公司及练卫飞对一审判决不服已向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70] - 公司实际控制人练卫飞以公司名义签订3000万元借款合同引发诉讼[70] - 公司招商银行基本账户被查封冻结资金17.03万元[71] - 公司工商银行账户被查封冻结资金1.22万元[71] - 公司光大银行账户被查封冻结资金1.79万元[71] - 公司旗下赛格大声停车库等多处固定资产被司法查封[71] - 案件受理费及财产保全费合计9.56万元由公司承担[69] - 广众投资需向天津鑫宇隆矿产返还借款1000万元人民币,并支付自2014年4月9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四倍计算的利息[118] - 公司实际控制人练卫飞以公司名义借款3000万元人民币,期限45天(2014年5月6日至6月20日),后因未及时还款导致诉讼及资产查封[119] - 公司多个银行账户资金被查封冻结,包括招商银行170266.88元、工商银行12167.22元、光大银行17902.29元[119] - 公司固定资产被查封,包括赛格大声停车库、赛格工业大厦第五层及现代之窗大厦A座24、25层房产[119] - 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案件受理费及财产保全费合计95640元由广众投资承担,练卫飞承担连带责任[118] - 公司为子公司深圳市零七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抵押担保15,000万元,担保期限从2014年4月11日开始尚未履行完毕[94] - 报告期内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0,且无违规担保情况[94][95] 股东和股权结构 - 公司对外股权投资额4,000,000元,与上年同期持平[44] - 公司持有长春高斯达生化药业股权比例6.06%[44] - 公司持有大连北大科技集团股权比例1.34%[44] - 练卫飞认购非公开发行A股2500万股[103] - 练卫飞认购股份限售期为36个月[103] - 公司股份总数230,965,363股,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25,078,225股(占比10.86%),无限售条件股份205,887,138股(占比89.14%)[124] - 第一大股东广州博融投资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15.17%,持有普通股数量35,031,226股,其中35,000,000股处于质押状态,31,031,226股处于冻结状态[127] - 第二大股东练卫飞(境内自然人)持股比例为10.82%,持有普通股数量25,000,000股,全部25,000,000股处于质押和冻结状态[127] - 第三大股东深圳前海圆融通达投资企业持股比例为5.02%,持有普通股数量11,603,181股,报告期内新增11,603,181股[127] - 第四大股东陈卓婷持股比例为3.07%,持有普通股数量7,087,715股,报告期内新增7,087,715股[127] - 第五大股东王铮铮持股比例为2.32%,持有普通股数量5,363,353股,报告期内减持3,146,138股[127] - 第六大股东刘乐持股比例为2.18%,持有普通股数量5,035,526股,报告期内减持3,626,900股[127] - 股东刘乐和王铮铮分别通过融资融券业务持有5,035,526股和5,363,353股,且均为股东刘榕的一致行动人[128] - 公司201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46,000,000股,其中向练卫飞发行25,000,000股,向战略投资者苏光伟发行21,000,000股[127] - 战略投资者苏光伟持有的21,000,000股限售股于2014年5月20日限售期满,并在2015年第一季度退出前十大股东[128] - 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在报告期内均未发生变更[130] 钛矿业务相关 - 香港中非公司2012年度钛矿供货量41824.43吨[104] - 香港中非公司2013年度钛矿供货量1596吨[104] - 2013年钛矿产品市场价格下跌较大[104] - 钛矿产品价格低于每干吨850元时需现金补足差价[104] - 2014年至合同中止未实现钛矿供货[104] - 公司2012-2013年累计收到钛矿包销合同违约金9565.8万元[113] - 2012年钛矿实际供货量41824.43吨未达年50万吨最低要求[113] - 2013年钛矿实际供货量仅1596吨[113] - 2014年钛矿供货量为零[113] - 2012年收到合同违约金4581.76万元[113] - 2013年收到合同违约金4984.04万元[113] - 香港港众收购中非资源(MAD)100%股权,约定36个月内未完成详查或评估值低于投资成本时需回购股份或补足差额[115] - 广众投资与中色地科签订铌钽铀矿勘查《技术服务合同》,但因未付费导致勘探未实质性推进[116] 其他重大事项 - 公司报告期无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计划[59] - 深圳市格兰德酒店有限公司因经营亏损持续扩大,于2015年6月被剥离[89] -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企业合并情况[78] - 公司报告期无股权激励计划及其实施情况[79] -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80] -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85] - 深圳市格兰德酒店有限公司租赁联合广场总面积20,298.25平方米,分别来自5个出租方: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深圳办1,285.79平方米、上海同达创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438.89平方米、深圳市世纪海翔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5,307.28平方米、深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1,036.3平方米、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驻深圳办事处1,226.28平方米[88] - 联合广场物业租赁价格从2002年至2017年呈阶梯上涨:2002-2004年月租金34.22元/平方米、2004-2007年38元/平方米、2007-2010年41元/平方米、2010-2013年44元/平方米、2013-2017年47元/平方米[89] - 厦门亚洲海湾酒店年租赁费用为500万元,公司通过持有50%股权的厦门亚洲海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支付[90] - 停车大楼及现代之窗物业出租总面积9,889.16平方米,房产价值2,611万元,装修设备价值1,085万元[90] - 停车大楼4-7层2007-2010年年租金445.5万元,8层年租金102.73万元,现代之窗A座24楼年租金154.12万元,每三年递增5%[91] - 承租方支付房屋押金351.17万元,设备押金193万元,预交三个月租金175.59万元[91] -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达到利润总额10%以上的租赁项目及其他重大合同[92][96] - 公司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105][106] - 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于2015年5月22日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108] - 公司向大中非投资提供资金最高余额约1.07亿元占2013年审计净资产3.47亿元的30.55%[109] - 股东刘榕因未履行报告义务被处以60万元罚款[107] - 公司2013年审计净资产为3.47亿元[109] - 公司注册资本为2.31亿元,注册地址位于深圳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