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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嘉时代(603101) - 2018 Q2 - 季度财报
汇嘉时代汇嘉时代(SH:603101)2018-07-30 16:00

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营业收入为17.01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8.62%[1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005.77万元人民币,同比增长24.12%[17] - 基本每股收益为0.3336元/股,同比增长24.15%[18]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7185.87万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3.43%[17]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6.01%,同比增加0.81个百分点[18] - 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8.62%至17.01亿元人民币[37] - 营业总收入同比增长19.4%至17.12亿元,其中营业收入达17.01亿元[95] - 营业利润同比增长25.4%至9874.5万元,净利润达8005.8万元(同比增长24.1%)[96] - 基本每股收益0.3336元/股,较上期0.2687元增长24.2%[96] - 母公司营业收入增长34.8%至6.5亿元,但净利润仅增长55.7%至2425万元[98] 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营业成本同比增长17.42%至13.99亿元人民币[37] - 销售费用同比增长32.38%至1.09亿元人民币[37] - 财务费用同比增长83.47%至1648.91万元人民币[37] - 营业总成本同比上升19.1%至16.14亿元,营业成本占比最高为13.99亿元[95] - 销售费用大幅增长32.4%至1.09亿元,管理费用增长20.5%至6083.9万元[95] - 财务费用激增83.5%至1648.9万元,资产减值损失飙升至197.2万元(上期仅1.7万元)[95] - 母公司财务费用暴增248.7%至1144.6万元,显著高于合并报表增速[98] - 所得税费用同比增长29.9%至1607.5万元,与利润增长幅度基本匹配[96] 各条业务线表现 - 公司总营业收入为170,115.16万元,营业成本为139,900.17万元,毛利率为17.76%[24] - 百货业态联营模式收入为110,954.71万元,毛利率为14.31%[24] - 超市业态自营模式收入为22,583.58万元,毛利率为13.33%[24] - 其他业务(含租金)收入为12,783.84万元,毛利率为71.03%[24] - 公司拥有6家百货商场、2家购物中心、1家超市,总营业面积33万余平方米[23] 各地区表现 - 昌吉汇嘉百货总资产3.31亿元净资产1.87亿元营业收入3.04亿元净利润1342.79万元[46] - 克拉玛依汇嘉百货总资产2.32亿元净资产9492.55万元营业收入1.92亿元净利润1118.52万元[46] - 乌鲁木齐汇嘉百货总资产2.67亿元净资产1.53亿元营业收入1.38亿元净利润788.36万元[46] - 库尔勒汇嘉商业总资产7.32亿元净资产3467.83万元营业收入2.59亿元净利润1298.24万元[46] - 好家乡超市总资产7.89亿元净资产-1.39亿元营业收入3.49亿元净利润-3264.96万元[46] 管理层讨论和指引 - 昌吉购物中心及两家超市计划于2018年底前开业[34] - 新疆零售市场竞争加剧可能影响公司市场占有率及盈利能力[45] - 公司面临人才紧缺及成本上升风险[47] - 并购整合存在协同效应不确定性风险[47] - 2018年上半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80,018亿元,同比增长9.4%[28] - 全国网上零售额40,810亿元,同比增长30.1%,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比重17.4%[28] 现金流量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54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596.95%[17]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36亿元人民币[17]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28亿元人民币[1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下降596.95%至-2.54亿元人民币[37]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为19.83亿元,较上期的17.01亿元增长16.6%[100]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54亿元,较上期的5106万元大幅下降597%[100]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36亿元,较上期的-5621万元扩大142%[101]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28亿元,较上期的-1.39亿元实现改善[101]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1.1亿元,较期初的1.72亿元下降36%[101] - 母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7352万元,较上期的6067万元下降221%[103] - 母公司投资活动现金流出2.73亿元,包含2亿元投资支付[104] - 母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入19.08亿元,其中13.64亿元来自其他筹资活动[104] - 母公司期末现金余额为9198万元,较期初的1.46亿元下降37%[104]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为7363万元,较上期的5988万元增长23%[100] 资产和负债变化 - 总资产为27.56亿元人民币,较上年度末增长13.05%[1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3.49亿元人民币,较上年度末增长4.34%[17] - 短期借款同比增长3.87倍至4.97亿元人民币[39] - 长期应收款新增2亿元人民币[39] - 在建工程同比增长1.5倍至1.13亿元人民币[39] - 应付股利同比增长8.3倍至2404.38万元人民币[39] - 公司总资产从243.79亿元增至275.61亿元,同比增长13.1%[90][91] - 短期借款从2.32亿元大幅增至4.97亿元,增幅达114.3%[90] - 应付股利从4.38万元激增至2404.38万元,增幅达548倍[90] - 长期待摊费用减少651.84万元至1.93亿元[90] - 母公司货币资金从1.51亿元降至1.00亿元,减少33.5%[92] - 母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从1.50亿元增至3.50亿元,增长133.4%[92] - 母公司在建工程从3465.08万元增至9245.61万元,增长166.8%[92] - 母公司其他应收款从7.37亿元增至8.29亿元,增长12.5%[92]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从12.93亿元增至13.49亿元,增长4.3%[91] - 母公司负债总额从10.06亿元增至13.01亿元,增长29.3%[93][94] - 货币资金期末余额118,235,737.21元,较期初176,282,669.93元减少58,046,932.72元[89]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33,075,847.42元,较期初53,392,115.22元减少20,316,267.80元[89] - 存货期末余额87,952,210.40元,较期初92,007,849.34元减少4,055,638.94元[89] - 在建工程期末余额113,487,715.44元,较期初42,599,320.32元增加70,888,395.12元[89] - 投资性房地产期末余额462,295,212.06元,较期初468,402,548.52元减少6,107,336.46元[89] - 货币资金期末余额为118,235,737.21元,较期初176,282,669.93元下降32.9%[183][184] - 银行存款期末余额为112,952,574.00元,较期初161,503,804.27元下降30.1%[183][184] - 应收票据期末余额为6,489,949.00元,较期初26,156,422.69元下降75.2%[185][186] - 商业承兑票据期末余额为4,182,491.12元,较期初26,156,422.69元下降84.0%[185][186] - 银行承兑票据期末余额为2,307,457.88元[185][186] - 库存现金期末余额为5,283,163.21元,较期初10,278,865.66元下降48.6%[183][184] - 其他货币资金期初余额为4,500,000.00元,期末余额为零[183][184] - 应收账款期末账面余额为39,228,364.97元,其中坏账准备为6,152,517.55元,账面价值为33,075,847.42元[188] - 预付款项期末余额为18,488,801.61元,其中1年以内账龄占比90.38%,金额为16,710,195.90元[195] - 其他应收款期末账面余额为202,786,986.91元,坏账准备为3,990,308.92元,账面价值为198,796,677.99元[200] 非经常性损益和政府补助 - 非经常性损益合计为819.90万元,其中资金占用费收益为1098.95万元[20]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为63.28万元[20] - 合并层面其他收益增长60.9%至69.4万元,母公司其他收益增长64.2%至11.8万元[95][98] 关联交易和对外担保 - 控股股东潘锦海为好家乡超市借款提供兜底清偿承诺金额2.5亿元[42] - 公司向好家乡超市提供年利率12%的5000万元借款,其中一笔3751万元本金及利息4051.08万元已通过诉讼追偿[68][70] - 公司对好家乡超市增资1249万元并获得51%股权,但未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68][69] - 公司关联方昌吉市汇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商业地产被租赁用于建设昌吉购物中心,预计2018年底开业[65] - 公司2017年度向好家乡超市提供2.5亿元借款及相应利息被确认为关联交易[69] - 公司董事及高管在高家乡超市担任董事职务,构成关联关系[69]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8290万元人民币,其中对非子公司担保余额8000万元人民币,对子公司担保余额290万元人民币[72] -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比例为6.14%[73] - 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债务担保金额8000万元人民币[73]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105万元人民币[72] - 公司为好家乡超市提供8000万元人民币连带责任担保,期限2018年5月16日至2019年5月10日[72][73] - 公司为克拉玛依子公司提供290万元贴息贷款保证担保(185万元+105万元)[73]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较期初增加185万元人民币(从290万元追溯计算)[72][73] - 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况,所有担保均正常履行[72] 股东结构和承诺履行 - 控股股东潘锦海等承诺自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所持股份[51] - 董事监事高管股东承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所持公司股份的25%[51] - 股东潘艺尹承诺在潘锦海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所持股份的25%[51] - 董事高管股东承诺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51] - 控股股东承诺触发股价稳定义务时增持总金额不低于3000万元[53] - 公司承诺若控股股东未履行增持将回购股票总金额不低于3000万元[53] - 董事高管承诺若未通过回购方案将增持金额不低于上年度税后薪酬总额的20%[53] - 控股股东承诺锁定期满后12个月内减持不超过所持老股的15%[53] - 控股股东承诺锁定期满后第13-24个月减持不超过期初所持老股的15%[53] - 所有相关承诺在报告期内均得到严格履行[51][53]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潘艺尹、鑫源汇信承诺锁定期满后12个月内减持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老股的15%[55] - 锁定期满后第13至24个月内减持不超过第13月初直接或间接持有老股的15%[55] - 违规减持公司股份所得需在5日内归还公司[55] - 违规减持后剩余股份锁定期自动延长1年[55] - 公司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时需在触发日起5个交易日内制定新股回购方案[57] - 股东大会通过回购方案后需在6个月内完成回购[57] - 回购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加算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之和[57] - 控股股东需在回购方案未通过时6个月内完成回购[57] - 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对招股说明书虚假记载导致投资者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57]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薪酬制度与填补回报措施执行情况挂钩[57] - 控股股东潘锦海承诺避免同业竞争,保证汇嘉时代优先获得商业机会[59] - 潘锦海承诺承担汇嘉物流分立过程中未获债权人同意的债务相关损失[59] - 潘锦海承诺全额承担公司2015年12月31日前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补缴及追偿损失[59] - 潘锦海承诺承担昌吉购物中心竞买土地事项导致的经济损失,已于2015年10月取得土地证[59] - 潘锦海对新疆好家乡超市股份有限公司2.5亿元借款提供兜底清偿承诺[59] - 公司实际控制人潘锦海持股149,747,550股,占总股本62.39%,其中83,830,000股处于质押状态[82] - 新疆鑫源汇信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持股12,000,000股,占总股本5%,全部为无限售流通股[82] - 潘艺尹(实际控制人之女)持股9,732,450股,占总股本4.06%,全部为首发限售股[82][83] - 乌鲁木齐博瑞尚荣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持股2,752,500股,占总股本1.15%,全部为首发限售股[82][83] - 新疆金汇佳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持股2,707,500股,占总股本1.13%,全部为首发限售股[82][83] 诉讼事项 - 报告期内存在重大诉讼事项,涉及与新疆金美乐餐饮的租赁合同纠纷[60][61] - 新疆高院终审判决公司向金美乐支付赔偿金及违约金约236万元[62] - 诉讼涉及金额236万元,已执行完毕[62] - 法院判决好家乡超市需偿还公司借款本金3751万元及利息300.08万元,合计4051.08万元[63] - 好家乡超市反诉公司要求赔偿经济损失1100万元,但法院已驳回其反诉请求[63] - 北京松联科技有限公司诉讼案涉及金额220万元,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再次开庭[63] - 报告期内公司及控股股东诚信状况良好,无未履行法院判决或大额债务逾期情况[64] 资本运作和投资活动 - 公司投入约11,700万元对乌鲁木齐北京路购物中心进行装修改造[32] - 乌鲁木齐北京路购物中心改造项目累计投资1.17亿元[43] - 克拉玛依汇嘉时代百货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由500万元增至2000万元,增加1500万元[76] - 北京汇嘉时代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万元)在本报告期内完成注销[76] - 公司已向好家乡超市提供财务资助6200万元,占预计年度资助额7000万元的88.6%[67] - 报告期内计提贷款损失准备金3,050,100.00元[193] 会计政策和税务优惠 - 公司及主要子公司享受15%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179][180][181] - 伊犁汇嘉时代和北京汇嘉时代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179][180] - 支付残疾职工工资享受100%企业所得税加计扣除优惠[182] - 公司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119] - 公司会计年度为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124] - 公司营业周期为12个月作为资产和负债流动性划分标准[125] - 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126]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支付对价与净资产账面价值差额调整资本公积或留存收益[127]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成本与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差额确认为商誉或当期损益[127] - 丧失子公司控制权时剩余股权按丧失控制权日公允价值重新计量[129][130] -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包括公司及所有受控子公司[131] - 购买少数股权成本与新增净资产份额差额调整资本公积或留存收益[132] - 现金等价物定义为持有期限短于三个月流动性强投资[135] - 共同经营参与方按份额确认共同持有资产和共同承担负债[134] - 单项金额重大应收款项标准为达到100万元及以上[142] - 1年以内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坏账计提比例均为0%[144] - 1-2年账期应收款项坏账计提比例为20%[144] - 2-3年账期应收款项坏账计提比例为40%[144] - 3-4年账期应收款项坏账计提比例为60%[144] - 4-5年账期应收款项坏账计提比例为80%[144] - 5年以上应收款项坏账计提比例为100%[144] - 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计量但持有至到期投资采用摊余成本计量[137] - 交易性金融资产相关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136]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