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和利润表现 - 2017年营业收入为21.36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25.96%[22] - 2017年净利润约2.00亿元[54] - 2017年营业收入21.36亿元,同比增长25.96%[54] - 公司2017年营业收入为213,634.31万元,同比增长25.96%[58][60] - 营业收入同比增长25.96%[24] - 2016年营业收入为16.96亿元人民币[22] - 2015年营业收入为10.72亿元人民币[2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00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3.13%[2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0,040.68万元,同比下降3.13%[5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下降3.13%[24][2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86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5.27%[22] - 基本每股收益0.50元/股,同比下降18.03%[24][26]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2.36%,同比减少8.30个百分点[24][26] - 第四季度营业收入最高达9.56亿元[29] - 政府补助金额1414.78万元[32] - 银行理财产品期末余额9098.24万元,当期收益354.21万元[34] 成本和费用变化 - 营业成本为1,695,315,664.83元,同比增长34.64%[62] - 折旧费用同比增加1118万元[25] - 销售费用同比增长26.19%至4951.81万元[74][78] - 管理费用同比增长19.91%至1.29亿元[74][78] - 财务费用同比下降5.62%至1724.90万元[74][78] - 研发支出为68,263,729.32元,同比增长24.89%[62] - 研发投入总额6826.37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3.20%[77] 现金流和资产状况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56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358.78%[2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56,381,478.84元,同比下降358.78%[62] - 2017年末总资产为27.84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3.41%[2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6.82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5.50%[23] - 货币资金同比下降52.45%至3.19亿元,占总资产比例11.46%[81] - 应付票据减少48.24%至1836.88万元[82][83] - 应付账款增长61.21%至4.77亿元[82][83] - 预收款项大幅增长168.47%至6180.27万元[82][83] - 其他流动负债下降92.15%至872.28万元[82][83]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减少100%至零[82][83] - 长期借款减少100%至零[82][83] 业务线表现 - 公共建筑领域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44.02%,同比增长7.15个百分点[64] - 建筑金属围护系统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90.36%[65] - 声屏障系统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9.64%,年均复合增长率为78.02%[65] - 声屏障板块营业收入占总营业收入比例约9.64%[55] - 公共建筑主营业务成本为7.03亿元,占总成本比例41.47%,同比增长61.71%[68] - 工业建筑主营业务成本为9.92亿元,占总成本比例58.53%,同比增长20.36%[68] - 建筑金属围护系统成本为15.38亿元,占总成本比例90.69%,同比增长35.07%[68] - 污染场地修复设备采购合同金额700余万欧元[55] - 公共建筑领域金属围护系统与钢结构造价比例达到1:2[103] 地区市场表现 - 国外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005.13%[63][65] - 华东地区营业收入为442,616,213.71元,同比增长267.45%[63] - 报告期内境外项目金额6325.68万元 占总项目金额2.81%[92] - 已完工未结算项目总额6.41亿元 其中境外项目占比4.94%[93] - 埃塞俄比亚地区2个项目总金额为0.95亿元人民币[96] - 房屋建设与基建工程领域41个项目总金额为6.41亿元人民币[96] 项目与合同情况 - 物流仓储项目合同金额合计约1.29亿元(西安京东7000万元、成都京东5943万元)[25] - 钢结构项目合同金额合计约6936万元(东莞京东4318万元、滨州江森2618万元)[25] - 桂林两江机场扩建项目完工进度达99% 确认收入9841.85万元[91] - 北京新机场临建项目完工进度80% 确认收入1.6亿元[91] - 累计已发生成本为42.98亿元人民币,累计已确认毛利为13.82亿元人民币[95] - 已办理结算的金额为45.55亿元人民币,已完工未结算的余额为11.25亿元人民币[95] - 公司参建北京新机场、北京奔驰发动机二厂等重点项目[54] - 公司签订北京新机场工程项目分包合同,金额225,811,713.51元[154] 子公司和投资表现 - 新增子公司森特香港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万港币[97] - 华永环境新能源有限公司增资后注册资本增至1亿元人民币,公司持股比例由31.6%降至30%[97] - 主要子公司北京烨兴2017年净利润为70.8万元人民币[99] - 主要参股公司华永环境2017年净亏损253.39万元人民币[101] - 北京华氢2017年净亏损23.16万元人民币[101] 技术和研发能力 - 公司拥有注册建造师60人,工程师56人(含高级工程师8人)[48] - 发明专利授权18项,实用新型专利授权73项,外观设计专利授权9项[50] - 公司产品通过美国FM认证并拥有四面企口复合板等新型产品线[49] - 公司与德国旭普林签订技术转让合同,基本许可费40万欧元,年许可费10万欧元[152] 行业背景与市场趋势 - 中国每年新建房屋面积高达16亿至20亿平方米超过发达国家每年建成建筑面积总和[45] - 中国既有近400亿平方米建筑中仅有1%为节能建筑其余属于高耗能建筑[45] - 建筑能耗占中国能源消费总量份额已超过27%接近三成[45] - 单位面积采暖能耗相当于纬度相近发达国家2~3倍[45] - 建筑能耗中采暖空调能耗约占60%~70%[45] - 十三五规划目标2020年全国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到15%以上[44] - 重点推进地区装配式建筑比例目标达到20%以上积极推进地区达15%以上鼓励推进地区达10%以上[44] - 力争10年左右时间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30%[44] - 新型墙材推广应用行动方案指出新型墙材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效抓手[43] - 土壤修复产业产值不及环保产业总产值的2%[105] - 国外土壤修复产业产值占环保产业总产值比例达30%以上[105] - 约17%城市道路交通噪声属重度污染[104] - 约49%城市内交通噪声属轻度污染[104] 公司战略和未来指引 - 公司计划通过集中采购提升大宗原材料议价能力[113] - 公司需防控建筑行业资金占用高及现金流回流慢的财务风险[112] - 公司将加速海外市场布局并紧盯一带一路国家战略[109] - 公司致力于构建金属围护+环保双主业格局[108] - 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主要来自钢卷和铝镁锰卷等[113] - 公司计划运用多种金融工具降低融资成本[113] - 2017年公司签约额达30.70亿元,同比增长60.05%[54] - 公司在2013-2014年度连续获得建筑金属屋墙面十强企业且产值排名第一[47] 股利和利润分配 - 公司拟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60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6400.16万元[4] - 公司拟每10股转增2股,转增后总股本增至4.80亿股[4] - 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总股本40001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派发现金红利总额12000.3万元[118] - 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总股本40001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6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6400.16万元[118] - 2017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每10股转增2股共计转增8000.2万股转增后总股本增至48001.2万股[118] - 2017年度现金分红金额6400.16万元占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31.94%[120] - 2016年度现金分红金额12000.3万元占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58.00%[120] - 2015年度现金分红金额10125万元占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58.46%[120] 股东结构和持股情况 - 刘爱森持股141,689,850股,占比35.42%,为第一大股东[162] - 北京士兴盛亚投资有限公司持股88,053,900股,占比22.01%,为第二大股东[162] - 华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65,306,250股,占比16.33%,为第三大股东[162] - 翁家恩持股23,250,000股,占比5.81%,为第四大股东[162] - 前三大股东持股总数294,050,000股,合计占比73.76%[162] - 刘爱森质押股份17,600,000股,占其持股的12.42%[162] - 前十名股东中有限售条件股份总计324,7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1.18%[162][164] - 有限售条件股份将于2019年12月16日全部解禁[164] - 实际控制人为刘爱森和李桂茹夫妇[168] - 北京士兴盛亚投资有限公司由刘爱森和李桂茹夫妇控制[163] 公司治理和承诺 - 公司控股股东及董监高承诺自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发行前持有的股份[122] - 控股股东及董监高承诺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122] - 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时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122] - 盛亚投资和华永集团作为法人股东承诺自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发行前持有的股份[122] - 监事股东高伟和叶渊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所持发行前股份[123] - 其他自然人股东陈俊臣等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所持发行前股份[123] - 持股5%以上股东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每年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数的10%[124][172] - 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前需提前3个交易日公告且出售价格不低于发行价[124][172] - 持股5%以上股东预计1个月内出售股份超过总数1%时需通过大宗交易系统转让[124][172] - 公司上市后3年内股价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最近一期每股净资产时触发稳定股价义务[124] - 触发稳定股价义务后公司控股股东需在10个交易日内提出增持计划并在3个月内实施[124] - 控股股东未履行增持时公司需在10个交易日内公告回购预案并在3个月内实施回购[125] -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触发稳定股价义务后需增持金额不低于上年度现金股利总额的50%[125] - 控股股东未能履行增持义务时公司有权扣留等额现金分红用于股票回购[126] - 控股股东或董监高增持影响上市地位时公司有权使用其现金分红实施股份回购[126] - 实际控制人刘爱森李桂茹于2014年6月23日出具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127] - 公司承诺若招股书存在重大虚假记载将依法回购全部首次公开发行新股[127][128] - 实际控制人承诺督促公司回购新股并以不低于发行价回购已转让限售股份[127][128] - 董监高承诺因信息披露重大违规导致投资者损失将依法赔偿[127][128] - 同业竞争承诺有效期涵盖任职期间及离职后24个月[127] - 违反避免同业竞争承诺所获全部利益归公司所有[127] - 公司应在知悉招股书重大虚假事实次交易日发布公告[127][128] - 董事会需在公告后7个交易日内制定并公告股份回购预案[127][128] - 公司控股股东及管理层承诺若违反招股书承诺将扣留现金分红及工资[129] 高管和董事薪酬 - 董事长兼总经理刘爱森持有141,689,850股且年度报酬总额60万元[179] - 董事李桂茹持股从0增至200股且年度报酬总额7.2万元[179] - 董事兼副总经理翁家恩持有23,250,000股且年度报酬总额60万元[179] - 监事会主席叶渊持有450,000股且年度报酬总额50万元[181] - 副总经理颜坚持有1,200,000股且年度报酬总额54万元[181] - 副总经理蒋海峰持有1,200,000股且年度报酬总额54万元[181] - 副总经理陈文持有1,200,000股且年度报酬总额54万元[181] -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总额为175,139,850元,其中股权激励总额为200元[182] - 公司副总经理陈伟林薪酬为1,200,000元[182] - 公司董事会秘书徐晓楠薪酬为0元[182] - 公司财务总监王玉媛薪酬为0元[182] - 公司独立董事杨冠三在多家机构任职包括中国经济改革研究基金会秘书长[182] -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税前报酬总额为621.2万元[187] 人员结构和变动 - 母公司员工数量687人,主要子公司员工250人,合计937人[190] - 技术人员占比52.9%(496人),销售人员占比17.2%(161人)[190] - 本科及以上学历员工占比62.1%(582人),其中研究生学历15人[190] - 生产人员占比10.5%(98人),财务人员占比4.1%(38人)[190] - 2017年发生高管变动:副总经理黄亚明、齐涛及财务总监刘德顺离任[188] - 新任董事会秘书徐晓楠(2017年8月)、财务总监王玉媛(2017年9月)[188] - 公司原副总经理齐涛于2017年8月辞职[183] - 公司原副总经理黄亚明于2017年5月辞职[183] - 公司监事会主席叶渊兼任环保事业部总经理及研发中心主任[183] - 公司董事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包括北京士兴盛亚投资有限公司和华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84][185] -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未授予股权激励[184] 融资和授信活动 - 公司向银行申请13.3亿元综合授信额度[198] - 公司拟向中信银行申请短期融资券[198] - 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及担保[198] - 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及担保[199] - 公司在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发行债权融资计划[199] - 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申请办理保函[199] - 关联方刘爱森、李桂茹为公司银行授信及借款提供担保实际发生额14.90亿元[146] - 报告期内公司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50,000,000.00元[148] - 报告期末公司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50,000,000.00元[148] - 公司担保总额(含子公司)为50,000,000.00元,占净资产比例2.97%[148] 诉讼和仲裁事项 -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重大诉讼仲裁事项但未披露具体金额[135][136] - 华北制药向森特股份索赔维修费及停产损失共计人民币476.75万元[137] - 华北制药另要求扣除森特股份质保金人民币128.13万元[137] - 华北制药申请仲裁涉及电费人民币42.28万元[137] - 森特股份向新疆新安特钢追讨工程款人民币1040.77万元及违约金人民币152.16万元[137] - 法院判决新安特钢支付森特股份工程款人民币1014.85万元[137] - 法院判决森特股份需支付新安特钢维修费人民币609.10万元[137] - 森特股份向光正集团索赔修复费用人民币609.10万元及鉴定费人民币35.10万元[138] - 森特股份要求光正集团赔偿利息损失人民币144.02万元[138] - 森特股份向中色十二冶追讨工程款人民币1129.61万元及逾期付款利息人民币113.88万元[138] - 中色十二冶反诉要求森特股份赔偿工程质量损失人民币230.53万元[138] - 中色十二冶金建设有限公司已付款10,370,000.00元,原审判决金额为10,520,000.00元[139] - 森特股份起诉山东一箭湖北分公司要求支付拖欠工程款3,606,843.45元及逾期付款利息1,880,228.00元,合计5,487,071.45元[139] - 法院判决山东一箭湖北分公司给付工程款3,209,491.20元及违约金1,
森特股份(603098) - 2017 Q4 - 年度财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