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和利润表现 - 营业收入4.18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32.81%[16] - 公司2017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4.18亿元,同比增长32.81%[35][39] - 公司营业总收入同比增长32.8%至4.18亿元人民币(上期3.15亿元)[10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557.43万元人民币,同比下降4.62%[16] - 净利润同比下降4.6%至4557万元人民币(上期4784万元)[105]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3984.58万元人民币,同比下降14.53%[16] - 基本每股收益0.43元/股,同比下降28.33%[17] - 基本每股收益同比下降28.3%至0.43元/股(上期0.60元/股)[106]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7.20%,同比下降6.56个百分点[17] - 母公司营业收入同比下降3.9%至2.49亿元人民币(上期2.59亿元)[109] - 公司本期综合收益总额为2967.42万元[123] - 综合收益总额4557万元[117] 成本和费用 - 营业成本同比增长40.81%至3.03亿元[39] - 营业成本同比增长40.8%至3.03亿元人民币(上期2.15亿元)[105] - 研发支出同比增加49.15%至1960.26万元[37] - 销售费用同比增长27.7%至1519万元人民币(上期1189万元)[105] - 所得税费用同比增长19.8%至921万元人民币(上期769万元)[105] 现金流量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078.54万元人民币,同比增长21.25%[16]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长21.25%至4078.54万元[3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长21.2%至4079万元人民币(上期3364万元)[110]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335万元,较上期3331万元下降29.9%[114]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大幅下降6076.22%至-2.34亿元[39]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2.34亿元人民币,较上期负378万元大幅扩大[111][114] - 购建固定资产支付现金同比增长723.2%至3500万元人民币(上期425万元)[11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77亿元,主要来自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2.77亿元[111][114]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3200万元[111][114] - 公司本期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为-3200.1万元[123] - 公司本期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为-3600万元[121][125]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65亿元,较期初1.28亿元增长29.2%[111] 资产和负债变动 - 总资产10.21亿元人民币,较上年度末增长44.14%[16] - 公司总资产从期初7.08亿元增长至期末10.21亿元,增幅达44.1%[98][99] - 流动资产从2.99亿元大幅增至5.17亿元,增长73.1%[10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6.84亿元人民币,较上年度末增长68.76%[16]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6.84亿元,较期初4.05亿元增长68.8%[117] - 公司期末所有者权益合计为3.65亿元[121] - 货币资金同比增长22.68%至2.12亿元,占总资产20.76%[42] - 公司货币资金期末余额为2.119亿元,较期初1.727亿元有所增长[97] - 货币资金从1.32亿元增至1.57亿元,增长18.4%[101] - 公司货币资金期末余额为211,917,954.31元,较期初172,734,436.20元增长22.7%[199] - 银行存款期末余额164,835,699.25元,较期初127,607,507.45元增长29.2%[199] - 其他货币资金期末余额47,069,781.83元,较期初45,108,050.00元增长4.3%[199] - 库存现金期末余额12,473.23元,较期初18,878.75元下降33.9%[199]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为2.236亿元,较期初2.077亿元有所增加[97] - 存货期末余额为1.179亿元,较期初0.920亿元有所上升[97] - 在建工程同比大幅增长195.25%至4189.44万元,主要因募投项目基建投入[42][46] - 公司在建工程期末余额为0.419亿元,较期初0.142亿元显著增长[97] - 其他流动资产同比激增74596.45%至2.06亿元,主要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42][46] - 预付款项从26.78万元激增至2201.75万元,增长8115.5%[101] - 长期股权投资从1.45亿元增至1.88亿元,增长29.1%[101] - 应付票据从1.06亿元增至1.17亿元,增长9.5%[98] - 应付账款从1.43亿元增至1.71亿元,增长19.2%[98] - 预收款项同比增长54.32%至629.28万元,主要因预收货款增加[42][46] 股东权益和股本结构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2667万股,总股本由8000万股变更为10667万股[4] - 发行后总股本由80,000,000股增至106,670,000股[82][83] - 股本从8000万元增至1.07亿元,增长33.3%[99][102] - 股本从8000万元增至1.07亿元,增幅33.3%[117] - 公司期末股本为8000万元[121] - 公司注册资本为10,667.00万元人民币,股份总数10,667万股[128] - 有限售条件股份占比75%共80,000,000股[82]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占比25%共26,670,000股[82] - 有限售条件流通A股8,000万股,占总股本75.0%[128] - 无限售条件流通A股2,667万股,占总股本25.0%[128] - 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51.65%共55,099,360股[82] - 境内自然人持股23.35%共24,900,640股[82] - 资本公积从1.06亿元大幅增至3.44亿元,增长224.8%[99][102] - 资本公积从1.06亿元增至3.44亿元,增幅225.2%[117] - 公司期末资本公积为1.06亿元[121] - 公司本期资本公积增加2.39亿元[123] - 未分配利润从1.86亿元增至1.99亿元,增长7.3%[99] - 未分配利润从1.86亿元增至2.00亿元,增长7.3%[117] - 公司期末未分配利润为1.53亿元[121] - 公司期末盈余公积为2608.57万元[121]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为11,924户[84] - 公司本期股东投入普通股2667万元[123] 非经常性损益和投资收益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507.82万元人民币[18]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为1,583,945.21元[19] - 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为-134,705.18元[19] - 所得税影响额为-1,014,924.78元[19] - 非经常性损益合计为5,728,535.72元[19] - 投资收益同比增长476.4%至195万元人民币(上期34万元)[105] 业务和产品 - 公司储备超过10,000种型号的汽车减震器[22] - 公司减震器年产能力超过1,000万支[28] - 公司产品涵盖9个系列减震器[28] - 公司获得ISO/TS16949:2009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31] - 公司主要通过ODM方式实现直接销售[23] - 公司产品可适配全球大多数车型[22] - 公司减震器产品主要出口海外售后市场,更换周期为5-10万公里或6-8年[52] - 钢材等原材料占产品成本比重超过50%[55] - 公司销售以出口为主,主要结算货币为美元和欧元[54] 子公司和投资 - 嘉裕进出口注册资本为500万元人民币[48] - 浙江嘉裕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人民币[49] - 公司持有永兴村镇银行1.75%股权,其注册资本为1.76亿元人民币[50] -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包含4家子公司: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鸿裕工业有限公司、浙江嘉裕工业有限公司、台州嘉裕进出口有限公司[130] 股东和股权结构 - 浙江正裕投资有限公司为第一大股东,持股50,314,480股,占总股本47.17%[86] - 郑连平为第二大股东,持股8,632,720股,占总股本8.09%[86] - 郑连松为第三大股东,持股8,435,200股,占总股本7.91%[86] - 郑念辉为第四大股东,持股7,832,720股,占总股本7.34%[86] - 浙江元豪投资有限公司为第五大股东,持股4,784,880股,占总股本4.49%[86] - 中国工商银行-金鹰核心资源混合基金持有1,793,181股流通股,占总股本1.68%[86][87] 会计政策和税务 - 会计政策变更使其他收益增加203,168.06元[78] - 政府补助核算调整影响营业外收入减少203,168.06元[78] - 公司确认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203,168.06元,减少营业外收入203,168.06元[194] - 公司企业所得税税率享受高新技术企业优惠为15%[197] - 增值税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按17%税率计缴,出口货物退税率为17%[195] - 城市维护建设税按应缴流转税税额的5%或7%计缴[196] - 教育费附加按应缴流转税税额的3%计缴[196] - 地方教育附加按应缴流转税税额的2%计缴[196] - 房产税从价计征按房产原值减除30%后余值的1.2%计缴,从租计征按租金收入的12%计缴[196] - 外销产品收入在FOB模式下以产品报关离港并取得提单为确认条件[187] - 外销产品收入在DDP模式下以产品送至客户指定地点并经客户签收为确认条件[187] -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资产使用寿命内分期计入损益[189] - 公司存在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200] - 公司期末无境外存放款项[199] - 财务报表会计期间为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135] - 公司经营业务营业周期较短,采用12个月作为流动性划分标准[136] - 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137] - 现金等价物定义为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已知金额现金的投资[142] - 金融资产初始确认时按公允价值计量,交易性金融资产相关费用计入当期损益[144] - 单项金额重大应收款项标准为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应收款项账面余额10%以上[154] - 应收账款1年以内坏账计提比例为5%[156] - 应收账款1-2年坏账计提比例为10%[156] - 应收账款2-3年坏账计提比例为30%[156] - 应收账款3年以上坏账计提比例为100%[156] - 其他应收款1年以内坏账计提比例为5%[156] - 其他应收款1-2年坏账计提比例为10%[156] - 其他应收款2-3年坏账计提比例为30%[156] - 其他应收款3年以上坏账计提比例为100%[156] - 可供出售权益工具公允价值低于成本50%或持续时间超过12个月视为减值[152] - 存货可变现净值按成本与市价孰低计量 按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跌价准备[158] - 房屋及建筑物折旧年限10-20年 残值率5% 年折旧率4.75%-9.5%[167] - 通用设备折旧年限3-5年 残值率5% 年折旧率19%-31.67%[167] - 专用设备折旧年限5-10年 残值率5% 年折旧率9.5%-19%[167] - 运输工具折旧年限4-5年 残值率5% 年折旧率19%-23.75%[167] - 持有待售资产需满足四项条件 包括可立即出售 已作出决议 签订不可撤销协议 一年内完成转让[159]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按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份额确认初始投资成本[161]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按购买日支付对价的公允价值确认初始投资成本[162] - 长期股权投资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采用成本法核算 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采用权益法核算[163] - 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时 剩余股权按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164] - 借款费用资本化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暂停资本化[170] - 土地使用权摊销年限为50年[172] - 软件摊销年限为3至10年[172] - 商标摊销年限为10年[172] - 开发阶段支出满足5项条件可确认为无形资产[173] - 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无形资产每年进行减值测试[174]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期限在1年以上[175] - 短期薪酬在服务期间确认为负债计入当期损益[177] - 设定受益计划义务采用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计量[178] - 股份支付分为权益结算和现金结算两种类型[183] 公司治理和承诺 -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17年3月27日召开[58] - 实际控制人股份锁定期为上市之日起36个月[59] - 控股股东股份锁定期为上市之日起36个月[59] - 元豪投资等股东股份锁定期为上市之日起12个月[59] - 公司单次回购股份资金不低于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0%[62] - 公司单一会计年度回购资金合计不超过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0%[62]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单次增持资金不低于自公司上市后累计获得现金分红金额的20%[63]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单一年度增持资金不超过自公司上市后累计获得现金分红金额的50%[63] - 股价稳定措施触发条件: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上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每股净资产[62][63] - 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上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62] - 控股股东增持股份价格不高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62] - 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除权后)[61] - 上市后6个月内股价连续20日低于发行价将自动延长锁定期至少6个月[61] - 股价稳定措施实施期限为公司股票挂牌上市之日起三年内[62][63] - 董事及高管单次买入股份资金不低于其上一年度税后薪酬累计额的20%[64] - 董事及高管单一年度稳定股价动用资金不超过其上一年度税后薪酬累计额的50%[64] - 持股5%以上股东正裕投资等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每年减持不超过所持公司股票总数的10%[65] - 持股5%以上股东元豪投资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每年减持不超过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66] - 通过集中竞价交易任意连续三个月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65] - 协议转让方式减持时单个受让方受让比例不得低于5%[65] - 减持价格均不得低于发行价(除权除息后调整)[65][66] - 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等情形时公司将依法回购全部首次公开发行新股[65] - 控股股东正裕投资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并回购已转让原限售股份[65] - 减持前需提前3个交易日进行公告[65][66] -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特定法律调查或处罚期间及之后六个月内不得减持股份[68]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总股本增加较大,募集资金使用效益需时间体现,存在即期回报被摊薄风险[68] -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不以不公平条件输送利益或损害公司利益[68] - 公司承诺若未能履行承诺将承担补缴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全部费用[71] - 控股股东正裕投资承诺避免经营与公司相同或竞争性业务[71] - 实际控制人郑氏三兄弟承诺下属企业不从事与公司构成竞争的业务[71]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规范关联交易并按公平商业条件进行[72]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不以任何形式占用公司资金[72] - 公司承诺若违反填补回报措施将依法承担对投资者的补偿责任[70] - 公司承诺若监管要求变化将按最新规定补充填补回报措施承诺[70] 上市和融资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26,670,000股并于2017年1月26日上市[83] - 公司于2017
正裕工业(603089) - 2017 Q2 - 季度财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