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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熟汽饰(603035) - 2018 Q2 - 季度财报
常熟汽饰常熟汽饰(SH:603035)2018-08-27 16:00

收入和利润表现 - 营业收入为6.82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6.69%[2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67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21.87%[2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25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1.50%[23] - 基本每股收益为0.95元/股,同比增长120.93%[24] - 稀释每股收益为0.95元/股,同比增长120.93%[24]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为0.45元/股,同比增长12.50%[24]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11.32%,同比增加5.66个百分点[24]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5.30%,同比增加0.02个百分点[24] - 公司2018年上半年营业收入为68,172.72万元,同比增长16.69%[4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6,721.88万元,同比增长121.87%[43]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2,526.25万元,同比增长11.50%[43] - 营业收入增长16.69%至6.817亿元[48] - 投资收益增长195.59%至3.004亿元[48] 成本和费用表现 - 营业成本增长16.34%至5.299亿元[48] - 财务费用激增202.20%至1212万元[48] - 研发支出增长40.15%至1800万元[48] 现金流表现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05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60.69%[23]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增长60.69%至1.054亿元[48] - 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下降110.45%至-6.146亿元[48] 资产和负债变化 - 总资产为40.66亿元人民币,较上年度末增长28.53%[23] - 长期股权投资增长102.91%至11.624亿元[51] - 短期借款激增191.65%至6.278亿元[51] - 在建工程增长57.33%至2.768亿元[51] - 存货期末金额为2.51亿元,同比增长21.57%[54] - 其他流动资产期末金额为6517.54万元,同比增长59.34%[54] - 长期股权投资期末金额为11.62亿元,同比增长102.91%[54] - 在建工程期末金额为2.77亿元,同比增长57.33%[54] - 短期借款期末金额为6.28亿元,同比增长191.65%[55] - 预收账款期末金额为1.28亿元,同比增长94.27%[55] - 应付利息期末金额为120.52万元,同比增长327.19%[56] - 递延所得税负债期末金额为4534.79万元,同比增长2567.73%[56] - 对外股权投资总额为11.62亿元,较期初增长102.91%,主要因对一汽富晟增资2.75亿元及新设合营联营公司投资2.9亿元[60] - 公司货币资金期末余额4.54亿元,较期初3.91亿元增长16.2%[192]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3.91亿元,较期初4.20亿元下降6.8%[192] - 存货期末余额2.51亿元,较期初2.06亿元增长21.6%[192] - 流动资产同比增长7.1%至12.90亿元[194] - 非流动资产大幅增长41.7%至27.76亿元[194] - 长期股权投资激增103%至11.62亿元[194] - 在建工程增长57.3%至2.77亿元[194] - 无形资产增长46.4%至2.79亿元[194] - 短期借款激增191.6%至6.28亿元[195] - 流动负债增长56.0%至13.13亿元[195] - 非流动负债大幅增长316.2%至3.08亿元[195] - 未分配利润增长26.9%至9.35亿元[197] - 货币资金增长23.7%至4.29亿元[200] 非经常性损益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为1.75亿元[26]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为524.36万元[26]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损益为95.22万元[26] - 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为103.83万元[26]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为498.10万元[26] - 非经常性损益所得税影响额为-4525.66万元[26] - 非经常性损益合计为1.42亿元[26] - 报告期内投资收益大幅增长主要来自一汽富晟非经常性损益[67] 业务投资与股权交易 - 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将364.33百万元人民币用于天津常春年产35万套水性漆产品和100万套汽车零部件项目[6] -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共同收购一汽富晟20%股权,总交易金额为550百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出资275百万元人民币收购10%股权[8] - 公司持有收购后一汽富晟20%的股权,一汽富晟仍为公司的参股公司[9] - 实际控制人罗小春承诺在未来36个月内,若公司具备条件,可将其持有的10%一汽富晟股权以公允价格转让给公司[9] - 公司现持有一汽富晟10%股权,拟与控股股东共同收购其20%股权(各10%)[152] - 公司持有一汽富晟20%股权[161] - 罗小春持有一汽富晟10%股权[161] - 控股股东承诺未来将以公允价格向公司转让其收购的一汽富晟10%股权[153] 参股公司表现 - 常熟安通林总资产7.369亿元人民币,净资产2.071亿元人民币,净利润2784.61万元人民币[65] - 长春安通林总资产5.659亿元人民币,净资产2.951亿元人民币,净利润2289.93万元人民币[65] - 麦凯瑞(芜湖)总资产2.620亿元人民币,净资产1.156亿元人民币,净亏损386.98万元人民币[65] - 长春一汽富晟总资产48.212亿元人民币,净资产19.534亿元人民币,净利润2.387亿元人民币[65] - 公司投资收益主要来自参股公司长春派格(49.999%)、常熟安通林(40%)、长春安通林(40%)和长春一汽富晟(20%)[67] - 参股公司长春派格、常熟安通林和长春安通林投资收益快速上升[67] - 一汽富晟内饰件产品销售收入占其营业收入总额比重约为14.5%[153] 行业与市场环境 - 2018年上半年汽车产销1405.77万辆和1406.65万辆同比增长4.15%和5.57%[31] - 乘用车产销1185.37万辆和1177.53万辆同比增长3.23%和4.64%[31] - 新能源汽车产销41.3万辆和41.2万辆同比增长94.9%和111.5%[32] - 中国汽车2018年上半年产销分别为1,405.77万辆和1,406.65万辆,同比增长4.15%和5.57%[41] - 新能源汽车产销分别为41.3万辆和41.2万辆,同比增长94.9%和111.5%[42] - 纯电动汽车产销分别为31.4万辆和31.3万辆,同比增长79.0%和96.0%[42] - 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产销分别为10.0万辆和9.9万辆,同比增长170.2%和181.6%[42] - 公司与越南Vinfast汽车签订两款车型内饰件产品开发和制造意向书[170] 技术与研发能力 - 公司拥有发明专利10项,实用新型专利32项[35] - 研发中心拥有超过80名员工负责研究开发及设计工作[36] 生产基地与区域布局 - 公司生产基地覆盖常熟、长春、沈阳等9个国内汽车产业集中区域[35] 风险与挑战 - 公司面临资金紧张局面,制约自主创新和技术革新投入[67] - 公司面临高端技术人才短缺困扰[67] - 公司产品受乘用车行业周期性波动影响较大[66] 股东承诺与股份锁定 - 罗小春承诺避免同业竞争 担任8家汽车相关公司董事长或董事[73] - 王卫清承诺避免同业竞争 未从事与公司构成竞争业务[77] - 罗小春首次承诺时间2013年11月15日 更新于2016年3月2日[71] - 王卫清承诺时间2013年11月15日[71] - 关联交易承诺涉及5方 包括罗小春王卫清张永明联新资本[71] - 股份限售承诺涉及8方 包括罗小春王卫清春秋公司等[71] - 所有承诺在报告期内均得到严格履行 无未履行情况[71] - 罗小春2018年1月24日新增同业竞争解决承诺[71] - 违反承诺造成损失时 罗小春承诺赔偿公司全部损失[75] - 承诺在作为实际控制人期间持续有效且不可变更撤销[75] - 实际控制人承诺避免同业竞争并将商业机会让与公司[78] - 实际控制人承诺若违反声明造成损失将赔偿公司全部损失[78][80][84][86][90] - 关联交易承诺遵循市场原则确保价格公允不偏离第三方标准[80][83][86][89] - 控股股东承诺减少与公司关联交易并尊重公司独立法人地位[80] - 持股超5%股东承诺不利用地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利益[86][89] - 联新资本作为持股超5%股东承诺避免违规占用公司资金资产[89] - 所有承诺在公司存续期间持续有效且不可撤销[81][84][87][90] - 实际控制人承诺若业务拓展产生竞争将以停止经营或转让方式避免[78] - 关联交易承诺需签订协议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原则[80][83][86][89] - 股东承诺不要求公司违规提供担保[80][84][86][89] - 公司承诺若招股说明书虚假导致发行条件问题将按投资者申购款加银行同期1年期存款利息退款[92] - 公司承诺若上市后招股说明书虚假将回购全部新股价格不低于前30个交易日加权平均价算术平均值[93] - 公司承诺若招股说明书虚假导致投资者损失将赔偿直接经济损失[93] - 控股股东罗小春承诺触发股价稳定义务时以不少于1000万元资金增持股份[98] - 公司承诺义务触发后6个月内完成新股回购[95] - 公司承诺义务触发后6个月内完成投资者赔偿[95] - 公司承诺义务触发期间停止所有证券发行和现金分红计划[95] - 控股股东罗小春承诺对已转让原限售股份承担回购和赔偿责任[99][100] - 公司承诺在义务触发后5个工作日内制定回购或赔偿方案[95] - 控股股东罗小春承诺增持计划实施后120个交易日内义务自动解除[99] - 实际控制人罗小春直接持有公司49.205908%股份(103,332,407股)[110] - 股东春秋公司持有公司0.5%股份(1,050,000股)[110] - 罗小春持有春秋公司90%股权,王卫清持有10%股权[110] - 上市后36个月内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110] - 股价连续20日低于发行价时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111] -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持股总数的25%[111] - 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持股[111] - 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每年减持不超过上年末持股数量的20%[112] - 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格[112] - 违规减持所得归公司所有且剩余股份锁定期延长1年[113] - 王卫清直接持有常熟汽饰1.620554%股份,共计3,403,163股[115] - 王卫清通过春秋公司间接持有常熟汽饰0.5%股份,共计1,050,000股[115][120] - 张永明直接持有常熟汽饰13.259077%股份,共计27,844,062股[124] - 春秋公司持有常熟汽饰0.5%股份,共计1,050,000股[120] - 上市后36个月内王卫清及春秋公司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115][120] - 上市后12个月内张永明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124] - 若上市6个月后股价连续20日低于发行价,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116][121][125] - 锁定期满后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持有总数的25%[116][121][125] - 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116][121][125] - 违规减持所得归公司所有且剩余股份锁定期自动延长1年[117][122] - 张永明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每年减持不超过所持股份的25%[126] - 吴海江持有常熟汽饰1.620554%股份共3,403,163股[128] - 吴海江承诺上市后12个月内不转让所持股份[128] - 若股价连续20日低于发行价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128] - 吴海江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持有总数的25%[129] - 陶建兵持有常熟汽饰1.620554%股份共3,403,163股[132] - 陶建兵承诺上市后12个月内不转让所持股份[132] - 陶建兵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持有总数的25%[133] - 违规减持所得归公司所有且锁定期延长1年[127][130][133] - 汤文华持有常熟汽饰1.620554%股份共3,403,163股[135] - 联新资本持有常熟汽饰首次公开发行前8.84%股份,共计18,562,709股[139] - 联新资本锁定期满后12个月内累计减持不超过所持股份的90%[140] - 公司股价稳定措施触发条件为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最近审计每股净资产[143] - 公司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144] - 监事承诺锁定期满后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持有总数的25%[136] - 违规减持所得归公司所有且剩余股份锁定期自动延长1年[137][141] - 控股股东及董事需在触发稳价义务后3个月内增持股份[143] - 锁定期届满后第13-24个月联新资本减持股数不受限制[140] - 减持价格不得低于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每股净资产[140] - 公司未履行承诺期间将停止现金分红及董监高薪酬发放[145] -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罗小春承诺在触发稳定股价义务后3个月内以不低于上一年度税后薪酬总额30%的资金增持股份[149] - 触发稳定股价条件为股价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每股净资产[148] - 若未履行增持义务,公司可暂扣相当于拟增持金额(或上年度税后薪酬30%)的应付薪酬[150] 公司治理与人员变动 - 报告期内公司股份总数及股本结构未发生变化[176]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为21,738户[179] - 公司实际控制人罗小春期末持股105,151,940股,占总股本37.55%[180] - 股东张永明报告期内减持6,898,262股,期末持股20,945,800股,占比7.48%[180] - 上海联新投资中心持股16,460,109股,占比5.88%,为境内非国有法人[180] - 罗小春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103,332,407股,限售期36个月至2020年5月5日[182] - 董事罗小春报告期内增持1,819,533股,执行增持计划[186] - 财务总监阚峰离任,罗正芳接任财务总监职务[188] -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亲属通过增持计划合计增持144,000股[186] 审计与法律事务 - 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2018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156] - 报告期内公司及控股股东不存在重大诉讼仲裁事项[157] - 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议案经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159] - 报告期内公司及控股股东诚信状况优良,无债务违约记录[157] 租赁业务 - 天津常春向天津安通林出租资产年收益为654.99万元人民币[164] - 天津常春向天津格莱纳出租资产年收益为53.36万元人民币[164] - 沈阳常春向华晨宝马出租资产年收益为246.34万元人民币[164] - 沈阳常春向欧拓(沈阳)出租资产年收益为115.21万元人民币[164] - 沈阳常春向沈阳派格出租资产年收益为100.26万元人民币[164] - 成都博宇向成都市苏春出租资产年费用为64.35万元人民币[164] - 成都立辉向成都市苏春租车年费用为1.38万元人民币[164] - 北京常春向北京安通林出租房屋年租金收入为229.65万元人民币[165] - 常熟饰件向常熟安通林出租房屋总金额达1217.2万元人民币(2017-2021年)[165] - 常熟饰件向阿缇希展示架出租房屋总金额为4169.08万元人民币(2013-2018年)[165] - 长春常春向长春安通林出租房屋年租金收入为245.11万元人民币(2018-202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