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营业收入为3.887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4.45%[1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247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32.72%[17] - 基本每股收益为0.10元/股,同比增长25.00%[18]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4.60%,同比增加0.91个百分点[18] - 营业收入388,746,525.07元,同比增长14.45%[32] - 营业总收入从3.40亿元人民币增至3.89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4.4%[117] - 营业利润从1.31亿元人民币增至1.66亿元人民币,增长26.3%[117] - 净利润从9916.25万元人民币增至1.23亿元人民币,增长23.7%[119] - 基本每股收益从0.08元/股增至0.10元/股,增长25.0%[119] - 营业利润同比增长50.2%至1.73亿元[122] - 净利润同比增长50.6%至1.3亿元[122] 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营业成本112,093,108.89元,同比增长17.87%[32] - 收费公路业务毛利率71.12%,同比减少0.88个百分点[35] - 支付职工现金同比增长10%至5367万元[125] 各条业务线表现 - 公司管理的收费公路总里程为151.7公里[22] - 核心资产长平高速公路全长109.8公里[22] - 公司持有长春绕城高速63.8%股份[22] - 公司上半年通行费收入400,209,101.21元,同比增长16.28%[29] - 长平高速通行费收入375,141,910.66元,同比增长30.45%[29] - 绕城高速通行费收入25,067,190.55元,同比减少55.71%[30] - 控股子公司长春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上半年净亏损544万元人民币[40] - 吉林东高科技油脂有限公司上半年净亏损152万元人民币[40] - 吉林省高速能源有限公司上半年净亏损22万元人民币[40] 各地区表现 - 长平高速公路收费权质押受限资产金额为47.34亿元人民币[40] - 长平高速公路在建工程受限金额为1406.95万元人民币[40] - 控股子公司长春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总资产10.05亿元人民币[40] - 长春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净资产9.93亿元人民币[40] - 吉林东高科技油脂有限公司净资产为负1.72亿元人民币[40] 管理层讨论和指引 - 公司面临宏观经济波动对交通流量影响的经营风险[42] - 公司存在过度依赖单一业务的地域性发展风险[43] - 控股股东吉高集团拟以非公开发行方式注入不少于4亿元人民币现金[49] - 资产重组事项获中国证监会受理通知书(161368号)[49] - 公司股票于2015年12月10日停牌并于2016年1月25日复牌[49] - 承诺履行期限延期至2017年9月30日[49] - 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获中国证监会受理通知书(171517号)[50] - 公司于2017年4月28日起停牌筹划非公开发行事项[50] - 资产重组涉及公主岭服务区和四平服务区因资质审批延迟未能如期营业[49] - 公司于2016年8月18日申请延期30个工作日回复证监会反馈意见[49] - 公司启动发行股份购买长平高速公路沿线服务区和广告经营权等资产事项[75] - 公司因服务区经营资质问题终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77] - 长平高速改扩建后收费期限为25年自2015年10月30日起[185] - 绕城高速西北段收费期限30年至2031年10月15日[185] 现金流量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273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71.38%[17]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327,304,015.09元,同比增长71.38%[32]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长71.4%至3.27亿元[125]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现金同比增长54.3%至4.44亿元[124] - 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由负转正至2.3亿元[125] - 购建固定资产等支付现金同比下降77.3%至5419万元[125] - 母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长104.7%至3.26亿元[128] - 取得借款收到现金同比下降31.8%至1.63亿元[125]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8.77亿元人民币,同比大幅恶化[130]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为1.63亿元人民币,同比减少31.84%[130]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为8.99亿元人民币[130]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为1.41亿元人民币[130] 资产和负债 - 总资产为62.553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11.70%[1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27.212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2.50%[17] - 货币资金258,323,702.15元,较上期期末减少74.48%[39] - 应付债券降至0元,较上期期末减少100%[39] - 在建工程46,977,701.53元,较上期期末增长393.70%[39] - 货币资金大幅减少至2.58亿元,较年初10.12亿元下降74.48%[110] - 流动资产总额下降至2.89亿元,较年初10.92亿元减少73.54%[110] - 流动比率降至0.66,较年初1.57下降57.96%[102] - 速动比率降至0.66,较年初1.57下降57.96%[102] - 资产负债率改善至50.88%,较年初57.54%下降11.57%[102] - 长期借款增加至26.38亿元,较年初24.75亿元增长6.59%[111] - 应付债券清零,较年初7.96亿元减少100%[111] - 未分配利润增长至10.33亿元,较年初9.66亿元增加6.87%[112] - EBITDA利息保障倍数提升至3.82,较去年同期3.65增长4.66%[102] - 公司总资产从59.55亿元人民币增至67.70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3.6%[115] - 非流动资产合计从57.83亿元人民币增至58.28亿元人民币,增长0.8%[115] - 递延所得税资产为4873.06万元人民币[115] - 流动负债从3.95亿元人民币增至6.48亿元人民币,增长64.1%[115] - 长期借款从26.38亿元人民币增至24.75亿元人民币,下降6.2%[115] - 应付债券从0元增至7.96亿元人民币[115]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同比下降51.9%至2.58亿元[126]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1.23亿元人民币,较期初下降69.99%[130] - 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为30.72亿元人民币,较年初增长2.14%[132]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未分配利润为10.33亿元人民币,较年初增长6.87%[132] - 综合收益总额为1.23亿元人民币[132] - 对所有者分配利润5823.36万元人民币[132] - 少数股东权益为3.51亿元人民币,较年初下降0.58%[132] - 公司股本总额为12.132亿元人民币[142] - 本期综合收益总额为1.2977亿元人民币[138] - 未分配利润期末余额为11.333亿元人民币[138] - 所有者权益合计期末余额为28.159亿元人民币[138] - 上期未分配利润余额为9.3019亿元人民币[140] - 上期所有者权益合计为25.934亿元人民币[140] - 本期利润分配金额为-5823.36万元人民币[138] - 盈余公积期末余额为1.5801亿元人民币[138] - 资本公积余额为3.1139亿元人民币[138] - 上期综合收益总额为8619.02万元人民币[140] 融资和债务 - 银团项目贷款总额为42.52亿元[68] - 长平改扩建工程预算55.70亿元,报告期末累计投入44.70亿元,完成预算80.25%[70] - 四平至长春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初步设计总概算核定为61.5亿元(含建设期贷款利息4.36亿元)[71] - 改扩建工程预算总计为55.7亿元[71] - 改扩建工程预计总预算结余8%左右[72] - 公司赎回"11吉高速"公司债券本金8亿元(占发行总额100%)[79] - 公司兑付"11吉高速"第5个计息年度利息总额4400万元[80] - 公司债券赎回及利息兑付共计8.44亿元[80] - 公司债券"11吉高速"(代码122148)本金8亿元及利息4,400万元已于2017年6月21日全额兑付[92][94] - 公司债券发行规模8亿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7.892亿元[96] - 债券票面利率5.5%,信用评级连续五年维持AA级[92][97] - 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于2013年末已全额使用完毕[96] - 银团授信总额42.52亿元,已使用29.43亿元,贷款余额26.43亿元[104] 关联交易和承诺事项 - 公司向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支付土地年租金712,681元和办公用房年租金100,000元[58] - 公司对吉林省长平公路工程有限公司的关联债权为6,014,834.35元[63] - 公司对控股股东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的关联债务为101,000,000元[63] - 吉林省交通厅2002年代公司偿还银行借款4.45亿元[64] - 公司2007年偿还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借款2.225亿元[65] - 公司2011年偿还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债务5,000万元[67] - 公司2016年偿还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2,150万元[67] - 公司2017年计划偿还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3,000万元[67] - 长春市政府同意以财政补贴方式一次性补偿公司通行费损失5亿元[72] - 长春市政府同意支付公司收费人员安置补偿费500万元[73] 诉讼和仲裁 - 公司承继原东北高速未执行诉讼事项但报告期内无新增重大诉讼[52] - 子公司东高油脂因未取得增值税发票提起诉讼,法院判令被告大连保税区林达国际贸易公司需给付增值税发票或相应税金,金额涉及3856.1万元[53][54] - 法院裁定追加香港林达贸易公司为被执行人,在其应投入的注册资本金32万美元范围内承担给付责任[54] - 截至2017年6月30日,因无进项税发票抵扣,东高油脂尚未缴纳相应增值税销项税3743.87万元[54] - 东高油脂另案诉讼获法院判决,被告需返还货款1050万元及利息(自2003年6月1日至2006年9月1日按同期逾期贷款利率计付)[53][54] - 法院判决被告需额外给付东高油脂垫付的产权交易税费22.5万元[53][54] - 截至2017年6月30日,东高油脂应收大连保税区林达国际贸易公司款项1072.5万元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55] - 报告期内公司无新增重大诉讼仲裁事项[53] - 公司承继的原诉讼案件均尚未最终执行[53][54] - 报告期内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或大额债务逾期情况[56] 股东和股权结构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为70,249户[84] - 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持股596,803,607股,占比49.19%[86] - 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持股189,662,887股,占比15.63%[86] - 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孙晓东持股3,116,700股,占比0.26%[86] - 苏成全武范林安通分别持股2,649,500股/2,560,000股/2,016,600股,占比0.22%/0.21%/0.17%[86] -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624,800股,占比0.13%[86] - 报告期内公司无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进展[57] 会计政策和估计 - 公司营业周期较短以12个月作为资产和负债流动性划分标准[151] - 外币交易采用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折算人民币金额[160] - 金融资产初始确认时划分为四类: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161] - 金融负债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两类: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其他金融负债[161] - 以公允价值计量金融资产后续计量不扣除处置时可能发生的交易费用[162] - 持有至到期投资及贷款和应收款项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计量[162] - 金融资产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时账面价值与收到对价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64] -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时按相对公允价值分摊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164]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163]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收益[163] - 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标准为金额500万元以上且占应收款项账面余额10%以上的款项[170] - 1年以内账龄的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坏账计提比例均为0.00%[172] - 1-2年账龄的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坏账计提比例均为5.00%[172] - 2-3年账龄的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坏账计提比例均为10.00%[172] - 3-4年账龄的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坏账计提比例均为20.00%[172] - 4-5年账龄的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坏账计提比例均为40.00%[172] - 5年以上账龄的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坏账计提比例均为100.00%[172] - 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低于成本超过50%或持续时间超过12个月时需确认减值[167] - 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低于成本超过20%但未达50%或持续时间超过6个月但未超12个月时需综合评估减值[167] - 存货跌价准备按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174] - 长平高速单位标准车流量折旧额为13.86[185] - 绕城高速西北段单位标准车流量折旧额为7.40[185] - 房屋及建筑物年折旧率2.375%残值率5%[188] - 交通设施年折旧率9.50%残值率5%[188] - 机器设备年折旧率9.50%残值率5%[188] - 运输工具年折旧率19.00%残值率5%[188] - 其他设备年折旧率19.00%至31.66%残值率5%[188] - 公路及构筑物采用车流量法计提折旧[183] - 借款费用资本化需满足资产支出发生、借款费用发生及购建活动开始三项条件[189] - 借款费用资本化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时暂停并确认为当期费用[189] - 土地使用权按40年年限进行直线法摊销[190] - 长期资产减值测试在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时确认差额计入损益[192] - 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发生额入账并在受益期内平均摊销[193] - 短期薪酬在服务期间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资产成本[195] - 设定提存计划根据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196] - 辞退福利在不能单方面撤回或确认重组成本时计入当期损益[198] - 预计负债按最佳估计数初始计量并定期复核账面价值[200] -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专门借款利息金额需扣除未动用资金收益[189] 审计和合规 - 2017年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年度审计机构[51]
吉林高速(601518) - 2017 Q2 - 季度财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