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高速(601518) - 2016 Q2 - 季度财报
吉林高速吉林高速(SH:601518)2016-08-23 16:00

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营业收入为3.396亿元,同比增长28.89%[16] - 营业收入为3.396亿元,同比增长28.89%[22][25] - 公司营业收入同比增长28.89%[37] - 营业总收入为3.396亿元,同比增长28.9%[11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392.96万元,同比下降10.08%[16]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9412.5万元,同比下降9.86%[16] - 净利润为9916万元,同比下降11.7%[111]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9393万元,同比下降10.1%[111] - 营业利润为115,181,220.55元,同比下降6.1%[114] - 净利润为86,190,175.03元,同比下降6.3%[114] - 基本每股收益为0.08元/股,同比下降11.11%[17] - 基本每股收益为0.08元/股,同比下降11.1%[111]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3.69%,同比下降0.54个百分点[18]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为9.39亿元[124] - 本期综合收益总额为86,190,175.02元人民币[128] - 上期综合收益总额为92,019,386.50元人民币[129] 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营业成本为9509.85万元,同比增长28.43%[25][26] - 营业成本同比增长28.42%[37] - 管理费用为2740.66万元,同比下降28.14%[25][26] - 财务费用为7717.31万元,上年同期为-65.38万元[25][26] - 财务费用7717万元,同比大幅增加[110] 现金流表现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91亿元,同比增长120.88%[16]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1.91亿元,同比增长120.88%[25][26]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90,977,958.61元,同比增长120.8%[117] - 母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59,380,858.56元,同比增长141.3%[120] - 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2.392亿元,上年同期为-4.176亿元[25][26]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39,163,796.18元,同比改善42.7%[117] - 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9752.12万元,同比下降79.8%[25][26]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97,521,183.43元,同比下降79.8%[117]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0.98亿元,同比下降79.8%[121]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为287,760,027.95元,同比增长18.2%[116]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为10,336,499.88元,同比下降66.1%[117]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为48,801,962.19元,同比下降4.9%[117]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为2.39亿元,同比大幅下降62.0%[121] 业务线表现 - 毛利率与上期基本持平,收费公路毛利率为72.00%[40] - 收费公路营业收入为3.3967亿元人民币[40] - 收费公路营业成本为0.9509亿元人民币[40] - 主要子公司长春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净利润为1464.5万元人民币[44] 项目与工程进展 - 长平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于2015年10月30日试通车[22][25] - 长平改扩建工程预算为55.703亿元人民币,项目进度达77.19%[46] - 长平改扩建工程累计投入42.9996亿元人民币[46] - 公司预计可节约长平改扩建项目预算资金的5%-8%[47] - 公司于2012年与银团签订42.52亿元人民币项目贷款合同,用于长平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69] - 该42.52亿元人民币贷款以长平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收费权作为质押担保[69][70] - 质押合同于2013年11月6日公司首次提款日起生效[70] - 截至2016年6月30日,该贷款合同的提款情况需参见公司相关报表及注释[70] - 长平高速改扩建后收费期限25年自2015年10月30日起计算[172][173] - 长平高速2016年1-6月单位标准车流量折旧额为12.86[172] - 绕城高速西北段收费期限30年至2031年10月15日[172] - 绕城高速西北段2016年单位标准车流量折旧额为7.40[172] - 公路及构筑物采用车流量法计提折旧基于预测总标准车流量[170] - 公司每3-5年或实际与预测车流量出现重大差异时重新预测总车流量[171] 财务健康状况与指标 - 流动比率从0.65提升至1.06,增长63.08%,主要因存款增加[95] - 速动比率从0.65提升至1.06,增长63.08%,主要因存款增加[95] - 资产负债率从54.81%升至55.47%,增长1.20%[95] - EBITDA利息保障倍数从4.91降至3.65,下降25.66%,主要因贷款利息增加[95] - 公司获得银行授信总额42.52亿元,已使用额度21.19亿元[98] - 货币资金期末余额5.37亿元,较期初4.87亿元增长10.12%[103] - 货币资金期末余额为5.366亿元人民币,较期初4.873亿元人民币增长10.12%[195]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536,645,020.61元,同比增长44.4%[118]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3.79亿元,较期初增长4.9%[121] - 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6602.81万元,较期初561.08万元大幅增长1077.18%[103] - 在建工程期末余额1.78亿元,较期初1308.46万元增长1257.95%[103] - 长期借款期末余额21.19亿元,较期初18.80亿元增长12.70%[104] - 长期借款21.192亿元,较期初增长12.7%[108] - 未分配利润期末余额8.88亿元,较期初8.36亿元增长6.15%[105] - 未分配利润9.739亿元,较期初增长4.7%[109] - 公司未分配利润增加0.51亿元至8.88亿元[124] - 本期未分配利润增加43,728,158.63元人民币[128] - 应付债券7.948亿元,较期初增长0.1%[108] - 资产总计62.164亿元,较期初增长3.3%[108] - 负债合计35.792亿元,较期初增长4.6%[10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25.568亿元,较上年度末增长2.05%[16] - 总资产为65.454亿元,较上年度末增长3.50%[16] - 所有者权益合计增长2.0%至29.14亿元[124] - 所有者权益合计为2,637,174,148.88元人民币[128] - 公司债券余额794,778,896.58元年利率5.5%到期日2019年6月21日[87] - 公司主体信用等级及债券信用等级连续四年获AA评级展望稳定[89] 关联交易与股东资金往来 - 公司向控股股东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资金期初余额为1.225亿元人民币,报告期内减少911.187376万元人民币,期末余额为1.1338812624亿元人民币[64] - 公司对控股股东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的关联债权债务形成原因源于2002年吉林省交通厅代偿的4.45亿元人民币银行借款,该债权后划归控股股东[65][66] - 公司原应于2015年底前偿还控股股东1.225亿元人民币借款,但获准延期并免息,2016年计划偿还2150万元人民币[68] - 公司已于2016年6月归还控股股东911.187376万元人民币借款,预计年末前按计划偿还剩余款项[68] - 公司对联营公司吉林省长平公路工程有限公司的债权期初及期末余额均为601.483435万元人民币,报告期内无变动[64] - 公司报告期内向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提供资金的发生额为0元人民币,余额也为0元人民币[64] - 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为控股股东持股数量596,803,607股占比49.19%[80] - 招商局华建公路投资有限公司为第二大股东持股数量189,662,887股占比15.63%[80] - 北京蓝海泰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数量13,014,250股占比1.07%报告期内增持13,014,250股[80] - 胡国宁持股数量4,830,086股占比0.40%报告期内增持4,830,086股[80] 诉讼与或有事项 - 公司子公司东高油脂诉讼涉及金额32万美元[52] - 法院判决被告需给付增值税发票对应税金3856.1万元人民币[52][53] - 法院裁定冻结香港林达贸易公司32万美元资产[52][54] - 东高油脂因缺进项税发票导致未缴增值税3743.87万元人民币[54] - 买卖合同纠纷案判决返还货款1050万元人民币[55] - 同期逾期贷款利息计算期间为2003年6月至2006年9月[55] - 产权交易税费赔偿金额22.5万元人民币[55] - 应收林达公司款项1072.5万元已全额计提坏账[55] 利润分配与股利政策 - 公司未实施利润分配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2] - 公司2015年度现金股利分配总额为4246.2万元人民币[48] - 利润分配金额为0.42亿元[124] - 对所有者分配利润42,462,016.39元人民币[128] - 上期对所有者分配利润77,644,800元人民币[129] 计划完成情况 - 完成年度收入计划6.253亿元的54.32%[35] - 完成年度营业成本计划3.002亿元的31.68%[35] 管理层与治理 - 监事许红明因工作调整离任[83] - 独立董事于莹及监事姜越通过补选选举就任[83] - 董事张杨提交辞职信在新董事就任前继续履行职务[84] - 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2016年度审计机构[73] - 报告期末公司股东总数为81,317户[78] - 报告期内公司股份总数及股本结构未发生变化[76] - 公司股本为1,213,200,000元人民币[128][129][130] - 资本公积为311,388,079.76元人民币[128][129][130] - 盈余公积为138,671,631.06元人民币[128] - 公司注册资本为121,320万元人民币[132] 会计政策与核算方法 - 公司会计年度为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139] - 公司营业周期以12个月作为资产和负债流动性划分标准[140] - 公司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141] - 现金等价物定义为期限短(一般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已知金额现金且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145] - 外币货币性项目资产负债表日采用即期汇率折算,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46] - 金融资产初始分为四类: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147] - 金融负债初始分为两类: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其他金融负债[147]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147] - 持有至到期投资及贷款和应收款项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计量[148]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持有期间利息按实际利率法计算计入投资收益[150] - 单项金额重大应收款项标准为金额500万元以上且占应收款项账面余额10%以上[156] - 账龄1年以内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坏账计提比例均为0.00%[158] - 账龄1-2年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坏账计提比例均为5.00%[158] - 账龄2-3年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坏账计提比例均为10.00%[158] - 账龄3-4年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坏账计提比例均为20.00%[158] - 账龄4-5年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坏账计提比例均为40.00%[158] - 账龄5年以上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坏账计提比例均为100.00%[158] - 可供出售权益工具公允价值低于成本50%或持续时间超过12个月视为减值[154] - 可供出售权益工具公允价值低于成本20%但未达50%或持续时间6-12个月需综合评估减值[154] - 金融资产转移损益计算基于账面价值与收到对价及累计公允价值变动之和的差额[151]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按购买日支付对价公允价值确认初始投资成本[165]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按被合并方净资产账面价值份额确认初始投资成本[163] - 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166] - 对子公司投资丧失控制权时剩余股权按公允价值重新计量[167] - 房屋及建筑物折旧年限40年残值率5%年折旧率2.375%[174] - 交通设施折旧年限10年残值率5%年折旧率9.5%[174] - 机器设备折旧年限10年残值率5%年折旧率9.5%[174] - 运输工具折旧年限5年残值率5%年折旧率19%[174] - 其他设备折旧年限3-5年残值率5%年折旧率19%-31.66%[174] - 土地使用权按成本计量摊销年限40年[177] - 借款费用资本化中断超3个月暂停资本化[175] - 专门借款资本化金额按实际利息减存款利息确定[176] - 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确认为递延收益按资产寿命分摊[189] - 与收益相关政府补助用于补偿已发生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190] - 企业所得税适用税率25%[194] - 增值税按3%和17%两档税率计征[194] - 房产税采用从价1.2%和从租12%两种计征方式[194] - 坏账准备本期未发生计提、收回或转回[200] - 公司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191] - 经营租赁按直线法确认租金收益[192][193] 资产与应收款项详情 - 应收账款期末账面余额1029.46万元,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为18.92%[198][199] - 5年以上账龄应收账款194.73万元,坏账计提比例达100%[199] - 应收账款前五名欠款方占比98.73%,其中吉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欠款834.73万元占比81.08%[200] 非经常性损益 - 非经常性损益净影响为-19.54万元[20] 租赁与日常经营费用 - 公司年度土地租赁费用71.27万元人民币[59] - 办公用房租赁费用10万元人民币[59] 承诺与合规事项 - 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承诺在吉林高速存续期间减少关联交易并规范运作[71] - 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承诺避免与吉林高速主营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71] - 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承诺保持吉林高速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的独立性[71] - 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原资产注入承诺因交通运输部暂停审批无法如期履行[72] - 公司资产重组事项获中国证监会受理通知书(161368号)[72] - 公司向中国证监会申请延期30个工作日回复反馈意见[72] - 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承诺履行期限延期至2016年6月30日[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