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营业收入为52.19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23.01%[2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81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246.84%[2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3.51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288.41%[21] - 公司2015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809亿元[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24.87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12.05%[21] - 基本每股收益为-0.45元/股,同比下降221.62%[22]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为-0.57元/股,同比下降258.33%[22]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10.57%,同比下降19.43个百分点[22]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13.21%,同比下降21.84个百分点[22] - 公司净利润较上年有较大幅度下滑[106] - 2015年第一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796.41万元人民币,第二季度亏损622.14万元人民币,第三季度盈利223.11万元人民币,第四季度亏损3.15亿元人民币[27] - 2015年第一季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528.76万元人民币,第二季度亏损897.91万元人民币,第三季度亏损1428.03万元人民币,第四季度亏损3.63亿元人民币[27] - 2014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91亿元[109] - 201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75亿元[109] - 2015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损2.81亿元[109] 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主营业务成本总额50.28亿元,同比下降13.72%,其中焦炭成本占比86.58%[69] - 财务费用1.78亿元,同比下降29.36%,主要因借款利息支出减少[70][71] - 炼焦煤成本占焦炭生产成本的90%以上[102] 各业务线表现 - 焦炭营业收入39.82亿元,同比下降20.33%,毛利率为-10.37%,减少7.52个百分点[66] - 焦油营业收入2.64亿元,同比下降29.22%,毛利率56.89%,减少13.06个百分点[66] - 粗苯营业收入1.58亿元,同比下降43.81%,毛利率26.47%,减少33.11个百分点[66] - 甲醇营业收入2.72亿元,同比下降21.77%,毛利率39.97%,减少14.14个百分点[66] - LNG营业收入2.95亿元,同比下降46.65%,毛利率43.82%,减少15.29个百分点[66] - 主营业务产品收入约51亿元,综合毛利率仅为1.59%[57] - 焦炭产品毛利率为-10.37%,其他副产品毛利率超30%[57] - 焦炭生产量483.83万吨,同比增长2.56%,销售量594.95万吨,同比增长3.98%[67] - 公司焦炭年产能为600万吨,甲醇年产能为31万吨,LNG年产能为25万吨,合成氨年产能为9万吨[35] - 焦炭年产能600万吨,产量483.83万吨,产能利用率81%[53] - LNG年产能25万吨,产量9.32万吨,产能利用率37%[53] - 甲醇年产能31万吨,产量18.99万吨,产能利用率61%[53] - 公司主要产品为焦炭、煤焦油、粗苯、甲醇、合成氨和LNG[98] - 龙门煤化焦炭产能利用率74%(295.17万吨/400万吨),LNG产能利用率37%(9.32万吨/25万吨)[90] - 龙门煤化甲醇产能利用率仅22%(4.34万吨/20万吨),主因工艺系统升级改造[90] - 2016年计划生产LNG 16万吨,较2015年增产6万吨[96] - 2016年计划生产焦炭480万吨、甲醇17万吨,与2015年基本持平[96] 子公司和参股公司表现 - 子公司龙门煤化净利润亏损471,346,936.32元,对公司合并净利润产生重大负面影响[90] - 子公司黄河销售营业收入2,078,322,141.80元,净利润34,689,793.08元[87] - 参股公司汇丰物流净利润90,470,796.70元,持股比例28%[90] - 子公司新丰焦化净利润亏损61,036,818.39元,持股比例85%[87] - 参股公司山西焦炭交易中心净利润亏损11,621,622.42元,持股比例0.94%[89] - 黑猫能源(持股90%)净利润10,467,205.52元,营业收入132,051,550.70元[87] - 子公司龙门煤化400万吨/年焦化技改项目2015年利润总额亏损55021.14万元[130] - 焦炭产量295.17万吨产能利用率74%未达产[130] - LNG产量9.32万吨产能利用率37%未达产[130] - 甲醇产量4.34万吨产能利用率22%未达产[130] - 募投项目原盈利预测利润总额50886万元实际未达成[130] 现金流表现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5725.89万元人民币,同比改善93.75%[21] - 2015年第一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46亿元人民币,第二季度为6.64亿元人民币,第三季度为2271.16万元人民币,第四季度为-2.99亿元人民币[27]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改善93.75%,至-5725.89万元[60][61] 资产和负债变化 - 总资产为102.98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14.21%[21] - 货币资金减少至13.97亿元,占总资产比例降至13.57%,同比下降47.84%[75][1] - 应收账款大幅增加至10.19亿元,占总资产比例升至9.9%,同比上升294.62%[75][3] - 在建工程增加至8.16亿元,占总资产比例升至7.92%,同比增长15.4%[75][7] - 短期借款减少至12.4亿元,占总资产比例12.04%,同比下降10.61%[75][8] - 一年内到期非流动负债增加至8.03亿元,占总资产比例7.8%,同比上升30.05%[75][13] - 公司期末未分配利润余额为8.42亿元[2] - 母公司期末资本公积余额为9.058亿元,其中资本溢价7.688亿元[2] 非经常性损益和会计估计变更 - 2015年非经常性损益总额为7018.68万元人民币,其中政府补助为1093.41万元人民币,资金占用费为303.45万元人民币,投资成本收益为2333.37万元人民币[29][30] - 2015年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变更对利润总额影响为2695.05万元人民币[31] - 2015年联营企业汇丰物流税收返还相关的投资收益为2533.18万元人民币[31] - 公司对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进行会计估计变更[131] - 账龄1年以内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调整[131] - 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应收款项不再计提坏账准备[131] - 会计估计变更自2015年9月1日起执行[131] - 会计估计变更经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专项审核[131][132] -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变更:账龄4个月以内从5%降至0%,5至12个月保持5%[133] - 会计估计变更增加2015年度利润总额2695.05万元[135] - 会计估计变更增加合并净利润2169.10万元[135] - 全资子公司以5600万元收购汇丰物流28%股权,确认营业外收入2333.37万元[80][82] - 权益法下确认汇丰物流投资收益2533.18万元,对利润总额影响合计4866.55万元[80][82] - 赎回2.7亿元银行理财产品,获得利息收益7.03万元[84] 行业和市场环境 - 2015年全国规模以上焦化企业亏损面超过一半以上,焦化行业利润受到挤压[39] - 焦化行业规划淘汰全部落后产能,准入产能目标达70%以上,化解过剩产能5000万吨[40] - 中国钢铁产量长期将在7.2-7.8亿吨区间波动,年焦炭消费量保持约4亿吨[40] - 焦炭行业平均价格从2011年2122元/吨下降至2015年993元/吨,跌幅53.2%[77] - 焦化行业产能利用率从2011年80-85%下降至2015年69-76%,平均降幅约10%[77] - 炼焦煤资源仅占煤炭总储量的22%[102] 公司战略和业务模式 - 公司采用循环经济产业链模式,利用焦炉煤气制LNG联产甲醇,剩余氢气制合成氨联产尿素[36] - 龙门煤化400万吨/年焦化技改项目达产后,公司焦炭及焦炉煤气制甲醇产能有望跻身全国前列[41] - 龙门煤化在建48万吨/年尿素项目,新增焦炉煤气制LNG联产甲醇产业链[42][44] - 公司采用捣固焦技术降低原材料成本,综合利用焦炉煤气生产LNG和甲醇[45] - 公司拥有焦炉煤气制甲醇联产合成氨、LNG联产甲醇的国内首家生产技术[41] - 龙门煤化规划建设25万吨/年LNG和20万吨/年甲醇的综合利用项目[47] - 公司循环经济产业链实现废水、废渣零排放,废气达标排放[44] - 公司所在地韩城位于陕西煤炭富集区,降低原材料运输成本[48] - 公司是陕西省发改委确立的循环经济试点企业[97] 客户和供应商集中度 -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合计29.4亿元,占年度销售总额56.33%[62] - 公司向前五大客户的销售额占同期公司营业收入总额的比重均达到50%以上[103] - 公司采购总额(不含税)为370,344.97万元,其中前五大供应商精煤采购占比合计85.15%[64] - 公司主要客户回款信用期一般在4个月以内[134] 利润分配和资本运作 -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进行现金分红或送股[2] - 未分配利润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等主营业务需要[2] - 以总股本6.2亿股为基数实施每10股转增5股,合计转增3.1亿股[2] - 转增后总股本将增加至9.3亿股[2] - 公司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955元(含税)[108] - 共计派发现金股利5921万元[108] - 2014年现金分红5921万元,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95%[109] - 2014年每10股派息0.955元(含税)[109] - 2015年每10股转增5股[109] - 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于2015年6月17日完成发放[108] - 公司拟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11.3亿元,后调整为8亿元[147][148] - 可转债募集资金净额计划用于年产48万吨尿素项目8亿元和补充流动资金3.3亿元,后取消流动资金补充[147][148] - 公司于2015年5月14日获得证监会受理可转债发行申请[147] - 公司于2015年12月9日撤回可转债申请文件[149] 审计和内部控制 -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4] - 公司不存在资金占用及违规担保情况[4]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酬70万元[136] - 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报酬30万元[136] - 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7年提供服务[137] 风险因素 - 公司存在重大风险因素(详见第四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5] - 对子公司担保余额达24.47亿元,占净资产比例98.39%[144]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22.15亿元[144] -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为4010.60万元[144]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龙门煤化2015年1-2月废气污染物部分时段超标,被列为市级查处整改企业[152] - 公司基本实现烟气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报告期内未再受环保部门通报处理[152] - 公司全年未发生较大不安全事故[151] 股东结构和股份变动 - 公司普通股股份总数及股本结构在报告期内未发生变化[156] - 公司年末限售股总数324,000,000股,占普通股总数约52.26%[158][159] - 陕西黄河矿业持有276,000,000股,占比44.52%,全部为限售股且质押159,000,000股[163] - 陕西省物资产业集团总公司持有128,000,000股,占比20.65%,已全部解除限售但质押64,000,000股[158][163] - 李保平、李光平、李博、李朋各持有12,000,000股(各占比1.94%),全部为限售股且全部质押[163] - 吉红丽、张林兴各持有10,000,000股(各占比1.61%),已全部解除限售但全部质押[163]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34,387户,较上月末增加1,951户[161]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中陕西省物资产业集团总公司持股最多,为128,000,000股[165] -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持有706,2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65] - 公司实际控制人李保平与李博、李朋、李光平存在亲属关系,且均为控股股东黄河矿业股东[165] - 控股股东陕西黄河矿业持有276,000,000股限售股份,占限售股份总量的90.79%[167][168] - 实际控制人李保平及其关联方(李博、李朋、李光平)各持有12,000,000股限售股份,四人合计持股48,000,000股,占限售股份总量的15.79%[167][168][169] - 所有限售股份(总计324,000,000股)的解禁时间均为2017年11月6日,当前新增可上市交易股份数量为0[167][168] - 控股股东黄河矿业参股陕西煤业(601225),持股比例为1.35%[170] - 股东陕西省物资产业集团总公司注册资本为13,152万元人民币[178] -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172][175] - 公司实际控制人李保平担任公司董事长,未取得其他国家居留权[174] 管理层和董监高 - 董事李保平持股1200万股,年度内无变动[189] - 董事吉红丽持股1000万股,年度内无变动[189] - 副总经理张林兴持股1000万股,年度内无变动[189] - 董事兼总经理吉忠民税前报酬总额15万元[189] - 董事兼财务总监刘芬燕税前报酬总额10万元[189] - 副总经理王彩凤税前报酬总额10万元[189] - 公司关键管理人员报告期内税前报酬总额为85万元[191] -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年初与年末持股数均为32,000,000股,年度内无变动[191] - 李保平担任公司董事长及多个关联公司董事职务[191] - 吉忠民担任公司董事兼总经理及多个子公司高管职务[191] - 刘芬燕担任公司财务总监及董事职务[191] - 崔丕江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中国炼焦行业协会会长[191] - 陶树生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多家投资公司高管[191] - 樊明担任公司监事会主席及多个关联公司监事职务[192] - 张林兴担任公司经营副总经理及陕西黄河矿业集团董事[192] - 何晓明自2016年3月起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192] - 公司2015年12月底完成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换届,第二届任期结束,第三届任期自2015年12月24日至2018年12月24日[193] - 第三届高级管理人员任期自2015年12月30日起至2018年12月24日止,包括总经理吉忠民等6人[194] - 2016年3月吉红丽辞去董事会秘书职务,由何晓明接任,任期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194] - 报告期内除独立董事外,普通董事和监事不从公司领取薪酬,除非兼任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职务[194] - 李保平、樊明、范小艺从关联方黄河矿业获取报酬,段飞、石慧娟、李岚、邢波从关联方物产集团获取报酬[194] - 职工监事范艺红、梁社林从公司其他职务获取报酬,监事职务不领取薪酬[195] - 梁小忠、何晓明在公司子公司任职获取报酬,未从公司领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报酬[195] - 李保平在股东单位黄河矿业担任董事长自1997年3月起,吉红丽任董事自2007年12月起[197] - 范小艺在黄河矿业任总经理助理自2012年11月至2016年2月,张林兴任董事自2009年12月起[197] - 李保平在其他单位担任5个职务,包括龙门煤化工副董事长自2009年2月起等[198] -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人民币6万元每年每人税前[200] -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普通董事及第二届监事会监事在任期内不从公司领取薪酬[200] - 公司总经理年薪标准为15万元每年[200] - 公司生产副总经理年薪标准为12万元每年[200] - 公司经营副总经理年薪标准为10万元每年[200] - 公司总工程师年薪标准为10万元每年[200]
陕西黑猫(601015) - 2015 Q4 - 年度财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