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营业收入13.99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19.30%[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796.41万元人民币,同比增长225.25%[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528.76万元人民币,同比增长212.48%[7]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1.33%,较上年同期0.60%有所提升[7] - 基本每股收益0.06元/股,同比增长200%[7] - 营业总收入同比下降19.3%至13.99亿元,对比上期17.33亿元[56] - 净利润同比增长118.5%至1416.51万元,对比上期648.28万元[56]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同比增长225.3%至3796.41万元[56] - 基本每股收益同比增长200%至0.06元/股,对比上期0.02元/股[57] - 母公司净利润同比下降52.4%至1982.40万元,对比上期4165.56万元[59] 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营业成本同比下降18.3%至12.74亿元,对比上期15.59亿元[56] 现金流量表现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46亿元人民币,同比大幅下降2,519.40%[7]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 因采购原材料采用全额承兑汇票支付导致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增加[13] - 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加 因上期购买的中国农业银行理财产品于本期收回[13] - 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 因本期借款到期偿还债务[1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由正转负,从1841.89万元变为-4.46亿元[63]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大幅改善,从-2533.18万元增至1.42亿元[63]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为3.55亿元,较上期5.42亿元下降34.5%[64]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1.12亿元,较期初9.01亿元下降87.5%[64] - 母公司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为1.38亿元,较上年同期1.41亿元下降2.5%[66] - 母公司支付给职工的现金为2141.85万元,较上年同期1837.94万元增长16.5%[66] - 母公司支付的各项税费为2053.42万元,较上年同期207.94万元增长887.5%[66] - 母公司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为2.05亿元,较上年同期1.73亿元增长18.5%[67] - 母公司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为3.61亿元,较上年同期2.7亿元增长33.6%[67] - 母公司期末现金余额为2215.58万元,较期初2.03亿元下降89.1%[67] 资产和负债关键变化 - 货币资金期末余额为20.09亿元,较年初减少6.7亿元,下降25.0%[47]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为5.47亿元,较年初增加2.89亿元,增长111.9%[47] - 存货期末余额为9.81亿元,较年初增加2.61亿元,增长36.2%[47] - 流动资产合计期末余额为59.57亿元,较年初减少4.73亿元,下降7.4%[47] - 固定资产期末余额为39.66亿元,较年初减少1.17亿元,下降2.9%[48] - 短期借款期末余额为11.70亿元,较年初减少2.17亿元,下降15.6%[48] - 应付票据期末余额为28.02亿元,较年初增加1.54亿元,增长5.8%[48] - 未分配利润期末余额为12.22亿元,较年初增加0.39亿元,增长3.3%[49] - 母公司货币资金期末余额为6.24亿元,较年初减少1.81亿元,下降22.5%[52] - 母公司应收账款期末余额为0.57亿元,较年初增加0.44亿元,增长344.0%[52] - 应付票据同比下降20%至7.62亿元,对比上期9.52亿元[53] - 应付账款同比上升42.3%至4728.36万元,对比上期3321.46万元[53] - 预收款项同比下降48.3%至1604.05万元,对比上期3101.96万元[53] 股东结构和持股信息 - 公司股东总数34,772户,前两大股东持股比例分别为44.52%和20.65%[11] - 前十名无限售股东持股中融人寿三产品合计持有约8,956,990股[12] - 股东姚炜持有7,500,000股且全部处于质押状态[12]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未发现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情况[12] 管理层讨论和业绩驱动因素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增长 主要由于子公司陕西黄河物资销售投资韩城汇丰物流获得投资收益[14] 承诺和稳定股价措施 - 控股股东黄河矿业承诺锁定期36个月 自上市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所持股份[15] - 控股股东承诺若触发股价稳定条件 需在3个月内增持不少于公司股份总数3%且金额不低于8000万元[18] - 公司回购股份承诺 若触发稳定条件将提出回购议案且用于回购资金总额不少于5000万元[21] - 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资金不低于上一年度薪酬及现金股利总和的20%[23] - 控股股东未启动稳定措施需缴纳1500万元惩罚金[26]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增持承诺需缴纳10万元惩罚金[27] - 控股股东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不超过上年末持股数量的50%[29] - 物产集团锁定期满后12个月内减持不超过当前持股数量的50%[30] - 控股股东回购股份需在公告发布后30个交易日内完成[32] - 增持后六个月内禁止转让所持公司股票[23][27] - 股价连续20个交易日高于每股净资产可中止增持/回购计划[24] - 物产集团锁定期满后13至24个月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30] - 控股股东减持价格需不低于发行价(除权除息调整后)[29] - 公司承诺若招股说明书虚假将按二级市场价格回购全部新股[34] - 股票回购需在公告发布后30个交易日内完成[34] - 公司承诺依法赔偿投资者因虚假陈述造成的损失[34] - 董事监事高管承诺承担虚假陈述导致的赔偿责任[36] - 持股董监高现金分红时50%直接扣划作为赔偿金[36] - 无股董监高以上市后累计税后薪酬50%作为赔偿金[36] - 控股股东黄河矿业承诺避免同业竞争[37][38] - 重要股东物产集团承诺避免同业竞争[39][40] - 控股股东及实控人承诺规范关联交易[42] - 所有承诺事项报告期内均未发生违反现象[33][35][36][38][41][43] 其他重要事项 - 公司收到政府补助共计204万元人民币[9]
陕西黑猫(601015) - 2015 Q1 - 季度财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