尖峰集团(600668) - 2016 Q2 - 季度财报
尖峰集团尖峰集团(SH:600668)2016-08-24 16:00

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营业收入为11.03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4.15%[2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4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2.90%[21] - 基本每股收益为0.3012元/股,同比增长12.90%[20]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为0.2731元/股,同比增长2.69%[20]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4.67%,同比增加0.22个百分点[20] - 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110,282.85万元,同比增长4.15%[27]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0,363.10万元,同比增长12.90%[27] - 公司营业收入合计109,397.29万元,同比增长4.01%[40] - 营业总收入为11.028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4.15%[111] - 营业利润为1.285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0.76%[111] - 净利润为1.117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9.58%[112]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036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2.91%[112] - 基本每股收益为0.30元/股,同比增长11.11%[112] - 母公司净利润为9866.81万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46.48%[115] - 公司本期综合收益总额为112,426,068.71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部分为103,630,978.63元[125] - 公司上期综合收益总额为100,923,295.28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部分为91,787,099.57元[131] - 母公司综合收益总额为9935.93万元[135] - 合并综合收益总额为3898.80万元[138] 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管理费用同比下降10.43%至5,823.07万元[32] - 财务费用同比下降19.90%至1,654.29万元[32] - 研发支出同比下降36.49%至1,383.23万元[32] - 营业总成本为10.023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0.19%[111] 各条业务线表现 - 水泥行业营业收入44,679.23万元,同比下降0.86%,毛利率27.83%[38] - 医药行业营业收入48,822.77万元,同比增长4.95%,毛利率15.32%[38] - 健康品行业营业收入9,225.01万元,同比增长41.47%,毛利率28.69%[38] - 尖峰药业半年度营业收入56,944.13万元,净利润2,460.11万元[48] - 云南尖峰半年度营业收入23,039.23万元,净利润4,356.45万元[49] - 尖峰药业2016年上半年总资产105,342.27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资产36,597.76万元[64] - 尖峰药业2016年上半年营业收入56,944.13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460.11万元[64] 各地区表现 - 浙江地区营业收入56,873.13万元,同比增长5.53%[40] - 湖北地区营业收入21,640.37万元,同比下降11.64%[40] - 天津地区营业收入7,844.93万元,同比增长33.61%[40] - 海南地区营业收入0元,同比下降100.00%,因公司出让海南尖峰医药股权[40][41] - 云南地区营业收入23,038.86万元,同比增长11.98%[40] 管理层讨论和指引 - 公司完成年度经营目标44.12%,营业收入略低于计划主要因水泥产品价格下降[35] 现金流量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29亿元人民币,上年同期为-2723.58万元人民币[2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由负转正至12,928.16万元[3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中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为13.022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0.86%[11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由负转正,从-27,235,756.63元增至129,281,604.26元[118]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增长12.65%,从1,190,938,377.00元增至1,341,666,408.12元[118]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减少3.01%,从955,349,853.00元降至926,677,426.48元[118]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增长14.62%,从71,515,329.04元增至81,969,471.19元[118] - 支付的各项税费增长11.68%,从105,784,771.07元增至118,135,124.14元[118]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亏损收窄78.22%,从-98,195,364.28元改善至-21,384,666.71元[118]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亏损扩大5.58%,从-167,064,551.76元增至-176,386,857.98元[119]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下降79.29%,从386,540,316.75元降至80,095,688.30元[119] - 母公司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大幅增长186.78%,从24,201,294.08元增至69,418,712.35元[121] - 母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大幅改善245.41%,从-104,294,818.25元增至151,672,165.19元[121] 非经常性损益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中政府补助为859.41万元人民币[23]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为218.33万元人民币[23] - 出售海南尖峰医药100%股权获得收益244.33万元人民币,贡献净利润占利润总额1.78%[61] - 海南尖峰医药股权出售产生损益-2.39万元人民币[61] 关联交易 - 商标许可关联交易金额150万元人民币,占同类交易金额比例15.45%[62] - 商标许可年保底费用300万元人民币,按5元/吨水泥产量计费[62] - 商标许可收益占公司归母净利润比例1.45%[62] - 报告期内关联交易实际结算金额150万元人民币[62] 重大诉讼 - 重大诉讼涉及金额1,141.83万元人民币,被告尚欠货款1,129.63万元人民币[57] - 诉讼原告已支付货款1,460万元人民币,原合同总金额2,589.63万元人民币[57] 资产和投资 - 公司长期股权投资额9.39亿元[44] - 持有金华银行股权,报告期损益232.18万元[46] - 公司向天士力集团增资计划金额为321,823,126元人民币[63] - 资产出售价格120万元人民币,基于2015年末经审计净资产协商确定[61] - 公司对尖峰药业增资总额10,000万元,其中公司增资9,916万元(占99.16%),通济国投增资84万元(占0.84%)[64] - 尖峰药业注册资本由14,907万元增至19,853万元[64] - 货币资金减少至8009.57万元,较期初下降46.4%[104] - 应收账款增加至2.46亿元,较期初增长10.7%[104] - 预付款项大幅增至9720.80万元,较期初增长83.0%[104] - 短期借款减少至3900.00万元,较期初下降68.8%[105] - 应付债券为5.74亿元,较期初下降3.8%[105]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22.01亿元,较期初增长1.6%[106] - 母公司货币资金减少至1534.03万元,较期初下降69.3%[108] - 母公司其他应收款为6.61亿元,较期初下降13.2%[108] - 母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增至13.49亿元,较期初增长6.6%[108] - 母公司应付股利增至1086.46万元,较期初增长1159.0%[109] - 所有者权益合计为15.646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91%[110] - 未分配利润为4.851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8.19%[110] - 公司本期期末所有者权益合计为2,349,778,788.30元,较上年期末增加25,901,385.98元[125][128] - 公司本期未分配利润增加41,695,889.59元至1,112,880,850.31元[125][128] - 公司本期资本公积减少7,809,113.19元至399,265,010.39元[125][128] - 公司本期其他综合收益增加691,246.16元至210,006,358.40元[125][128] - 公司本期对所有者分配利润减少79,568,189.04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部分为61,935,089.04元[126] - 公司少数股东权益减少8,676,636.58元至148,911,247.99元[125][128] - 公司上期期末所有者权益合计为2,236,741,466.95元[128][131] - 公司上期资本公积减少86,550,924.60元[131] -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本期期末余额为15.65亿元,较期初15.35亿元增长1.95%[134][136] - 母公司资本公积减少806.22万元,期末余额为3.93亿元[134][136] - 母公司未分配利润增加3673.30万元,期末余额为4.85亿元[134][136] - 母公司对所有者分配利润6193.51万元[135] - 合并所有者权益合计本期期末余额为22.50亿元[132] - 合并资本公积减少8663.37万元[138] - 合并未分配利润增加4002.79万元[13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22.01亿元人民币,较上年度末增长1.60%[21] - 总资产为35.78亿元人民币,较上年度末减少1.48%[21] 债务和担保 - 公司对外担保余额合计57,666万元(不包括对子公司担保)[68] - 公司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500万元[68] - 公司担保总额(A+B)58,166万元,占净资产比例26.43%[68][69] - 公司债券"13尖峰01"报告期回售2,334万元,余额减少至57,666万元[69] - 公司与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互保额度5,000万元,实际担保余额为零[69] - 公司债券13尖峰01发行总额3亿元人民币 债券余额2.7666亿元人民币 利率4.90%[89][91] - 公司债券13尖峰02发行总额3亿元人民币 债券余额3亿元人民币 利率5.09%[89][91] - 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AA 两期债券信用等级AA+ 评级展望稳定[92] - 公司流动比率1.32 较上年度末增长7.46%[96] - 公司速动比率0.89 较上年度末增长6.24%[96] - 公司资产负债率34.32% 较上年度末下降4.68%[96] - EBITDA利息保障倍数12.51 较上年同期增长16.04%[96] - 公司获得银行授信总额13.51亿元人民币 已使用0.39亿元 未使用13.12亿元[99] - 公司受限资产总额7.485亿元人民币 其中7.085亿元长期股权投资用于发债质押担保[98] - 13尖峰01债券完成回售2334万元人民币 票面利率维持4.90%不变[100] 股东和股权结构 - 公司股权分置改革限售流通股231,624股(占0.07%)上市流通,限售股全部解除[72] -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为23,227户[79] - 金华市通济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持股55,564,103股,占比16.15%[81] - 新余中盛恒兴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持股17,158,922股,占比4.99%[81] - 新余汇恒瑞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持股12,665,208股,占比3.68%,报告期内增持10,119,716股[81]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持股10,994,042股,占比3.20%,报告期内增持10,994,042股[81] - 上海富诚海富通资产持股6,049,755股,占比1.76%[82] - 刘锦春持股5,521,249股,占比1.60%,报告期内增持5,197,649股[82] - 顾德珍持股5,214,600股,占比1.52%[82] - 陈秀梅持股4,268,514股,占比1.24%,报告期内增持4,268,514股[82] - 7家法人股东合计231,624股限售流通股于2016年3月3日上市流通[78] - 公司注册资本为3.44亿元,股份总数3.44亿股[140] 会计政策和税务 - 公司营业周期较短,以12个月作为资产和负债流动性划分标准[148] - 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53] - 金融资产分为四类: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154] - 金融负债分为两类: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其他金融负债[154] - 以公允价值计量金融资产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类别计入初始确认金额[155] - 持有至到期投资及贷款和应收款项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计量[155]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157] - 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将实际收款金额与账面价值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157] - 金融资产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时,账面价值与对价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57] - 金融工具公允价值估值采用三个层次输入值:活跃市场报价、可观察输入值、不可观察输入值[158] - 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标准为账面余额10%以上[162] - 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1年以内坏账计提比例为1%[164] - 1-2年账龄应收款项坏账计提比例为10%[165] - 2-3年账龄应收款项坏账计提比例为20%[165] - 3年以上账龄应收款项坏账计提比例为50%[165] - 5年以上账龄应收款项坏账计提比例为100%[165] - 公允价值计量权益工具公允价值低于成本50%或持续时间超12个月视为减值[160] - 公允价值计量权益工具公允价值低于成本20%但未达50%或持续时间6-12个月需综合评估减值[160] - 可供出售债务工具减值损失在公允价值回升时可转回计入损益[161] - 可供出售权益工具减值损失转回时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161] - 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房屋及建筑物年折旧率2.71%-12.13%,通用设备5.28%-10.78%,专用设备6.33%-13.86%,运输工具15.83%-16.17%,其他设备8.64%-19.40%[176] - 融资租赁认定标准包括租赁期占资产使用寿命75%以上或最低付款额现值占公允价值90%以上[177] - 无形资产摊销年限:采矿权10-50年,土地使用权35-50年,专有技术3-6年,特许经营权10年,车位使用权48年,办公软件5-10年,专利权20年[181] - 借款费用资本化中断规则:非正常中断连续超过3个月时暂停资本化[180] - 丧失子公司控制权时,剩余股权按丧失控制权日公允价值重新计量[172] - 投资性房地产采用成本模式计量,与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采用相同折旧摊销方法[174] - 内部研究开发支出开发阶段需满足5项条件才可确认为无形资产[182] - 长期资产减值测试要求: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无形资产每年必须测试[183] - 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按实际成本转入固定资产[178]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期限超过1年,按受益期分期平均摊销[184] - 短期薪酬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186] - 设定提存计划根据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187] - 设定受益计划义务通过精算假设计量并折现确定现值和当期服务成本[187] - 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按义务现值减去资产公允价值确认[188] - 辞退福利在不能单方面撤回或确认重组成本时确认为负债计入当期损益[189] - 销售商品收入确认需满足风险报酬转移、控制权丧失等五项条件[191] - 提供劳务采用完工百分比法按已发生成本占估计总成本比例确定完工进度[192] - 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在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损益[193] - 递延所得税资产以很可能取得应纳税所得额为限进行确认[195] - 经营租赁租金在租赁期内按直线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197] - 公司子公司浙江尖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运输业务增值税率为3%[200] - 公司子公司浙江尖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仓储装卸业务增值税率为6%[200] - 公司子公司浙江尖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配送代理业务增值税率为11%[200] - 公司子公司浙江尖峰药业有限公司之孙公司金华市尖峰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销售中药及参茸增值税率为13%[200] - 公司子公司浙江尖峰药业有限公司之孙公司金华市尖峰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销售计生用品增值税率为0%[200] - 公司企业所得税税率包括25%、15%和10%[200] - 公司营业税率为应纳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