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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通能源(600605) - 2017 Q2 - 季度财报
汇通能源汇通能源(SH:600605)2017-08-29 16:00

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营业收入为1,215,671,759.38元,同比增长32.54%[19] - 营业收入同比增长32.54%至1,215,671,759.38元[50] - 公司总营业收入为12.16亿元人民币,较上年同期的9.17亿元增长32.6%[101] - 营业收入为10.39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33.7%(从7.78亿元人民币增长)[10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251,028.67元,同比下降21.53%[19] - 公司上半年累计完成营业收入12.16亿元,净利润1125.10万元,同比减少21.53%[39] - 净利润为1.13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21.5%(从1.43亿元人民币下降)[102]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125万元[113]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11,186,567.36元,同比下降24.25%[19] - 基本每股收益为0.076元/股,同比下降21.65%[21] - 稀释每股收益为0.076元/股,同比下降21.65%[21] - 基本每股收益为0.076元/股,同比下降21.6%(从0.097元/股下降)[102]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1.931%,同比下降0.618个百分点[21] 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营业成本同比增长35.14%至1,172,038,705.50元[50] - 公司营业总成本为12.03亿元人民币,较上年同期的9.00亿元增长33.7%[101] - 营业成本为10.22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35.0%(从7.57亿元人民币增长)[105] - 所得税费用为770万元人民币,同比下降64.7%(从2183万元人民币下降)[102] - 资产减值损失为-28.2万元人民币,同比增加140.4%(从-11.7万元人民币变化)[102] 现金流量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5,389,926.57元,同比增长168.26%[19]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大幅改善168.26%至35,389,926.57元[50]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3539万元人民币,同比改善158.3%(从-5184万元人民币改善)[10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由负转正,为1151万元,相比上期-9555万元改善显著[109] - 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改善81.28%至-2,948,272.45元[50] - 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295万元人民币,同比改善81.3%(从-1575万元人民币改善)[107]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现金14.53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33.2%(从10.91亿元人民币增长)[107]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为12.73亿元,同比增长33.6%[109]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为12.47亿元,同比增长21.5%[109]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1.15亿元,同比下降32.4%[110] - 偿还债务支付现金1.35亿元,同比减少28.9%[110] 资产和负债状况 - 公司货币资金期末余额1.12亿元,较期初1.38亿元减少19.1%[93] - 公司货币资金为1.08亿元人民币,较期初的1.32亿元下降18.2%[97]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1.12亿元人民币,同比增加223.9%(从3453万元人民币增长)[108]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1.08亿元,较期初1.32亿元减少18.2%[110]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3.41亿元,较期初3.75亿元减少9.2%[93] - 公司应收账款为2.90亿元人民币,较期初的3.48亿元下降16.6%[97] - 预付款项激增785,002.40%至66,289,964.30元[51] - 预付款项大幅增加至6,629万元,较期初8.44万元增长显著[93] - 其他应收款增长145.65%至1,245,608.20元[52] - 应付账款增长104.16%至26,757,068.18元[52] - 应付账款增至2,676万元,较期初1,311万元增长104%[94] - 短期借款余额2.65亿元,较期初2.77亿元减少4.3%[94] - 公司短期借款为2.25亿元人民币,较期初的2.45亿元下降8.2%[98]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减少50.00%至26,000,000元[52] - 一年内到期非流动负债降至2,600万元,较期初5,200万元减少50%[94] - 总资产为1,218,401,082.75元,同比下降1.62%[20] - 资产总计12.18亿元,较期初12.38亿元减少1.6%[94] - 流动资产总额5.29亿元,较期初5.24亿元略有增长[93] - 公司负债合计为6.38亿元人民币,较期初的6.61亿元下降3.5%[9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580,857,575.78元,同比增长0.65%[20] - 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为5.81亿元人民币,较期初的5.77亿元增长0.6%[95] - 所有者权益合计增加374万元,期末达5.81亿元[113] - 未分配利润增加374万元,期末余额达1.74亿元[113] - 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74亿元人民币,较期初的1.70亿元增长2.2%[95] - 受限资产总额达60,349.19元包括抵押担保的固定资产和投资性房地产[53] 业务线表现 - 贸易收入增长35.11%[21] - 贸易业务收入11.52亿元,同比增长35.11%,营业毛利553.80万元[43] - 风力发电营业收入4443.57万元,同比减少1.03%,营业毛利2379.23万元,同比减少8.49%[39] - 房产租赁收入1621.82万元,同比减少4.52%,物业管理收入150.78万元,同比增长13.79%[44] 子公司财务表现 - 卓资风电总资产为640,845,586.49元,净资产为252,550,116.09元,营业收入为44,435,740.98元,营业利润为13,662,846.46元,净利润为12,986,675.79元[57] - 内蒙汇通总资产为226,718,361.23元,净资产为36,787,530.61元,营业收入为0元,营业利润为-968,432.20元,净利润为-968,803.12元[57] 风电业务运营 - 风电一期项目风速同比降低1.26米每秒,二期项目风速同比降低0.96米每秒[39] - 国家定价上网电价为0.51元/度,多边交易电价实际为0.2828元/度(含补贴)[40] - 风场代表年65米高度平均风速9.8m/s,74米高度平均风速10.0m/s,风功率密度等级6级[35] - 2017年上半年限电损失电量同比减少,发电小时数增加[40] - 公司全站事故率为零,未发生人身设备事故及220kV跳闸事故[42] 房产资源 - 公司房产出租面积过万的区域包括静安区虹口区和宝山区[34] - 公司持有低成本房产,抗风险能力强且开发潜力大[37] - 公司拥有上海超过80,000平方米建筑面积的房产分布于多个区域[45] 税务与补贴 - 非经常性损益中政府补助金额为112,500.00元[23] - 子公司上海轻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企业所得税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且税率20%[60] - 子公司内蒙古汇通能源卓资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企业所得税减按15%税率征收(2014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60] - 卓资风电风电一期项目2016年为第三个所得税减半征收年度,二期项目为第一个免征年度[60] - 卓资风电自2015年7月1日起享受风力发电增值税即征即退50%政策[60] 融资与担保 - 公司2015年借款利息支出为23,910,000元,2016年为29,290,000元,2017年6月末贷款余额为528,205,000元[60] - 公司对子公司卓资风电担保余额为2.63亿元人民币,占公司净资产比例45.28%[80][81]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2.63亿元,对外担保(非子公司)余额0元[80] - 报告期内对外担保发生额合计0元人民币[80] - 公司担保总额中为资产负债率超70%被担保对象提供的金额为0元[81] 关联交易与股东 - 关联交易金额83,975.29元人民币,占同类交易比例3.31%[77] - 关联方弘昌晟集团提供物业管理服务及代收水电费交易价格8.2元[77] - 子公司卓资风电与控股股东签署写字楼租赁合同,租期自2017年1月6日至2023年1月5日[76]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为12,060户[85] - 控股股东上海弘昌晟集团有限公司持股48,373,895股,占总股本32.83%[87] - 第二大股东东方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减持1,400,000股,期末持股6,872,589股,占比4.66%[87] 承诺与诉讼 - 实际控制人弘昌晟集团承诺长期避免同业竞争(2006年起生效)[65] - 弘昌晟集团2012年承诺不从事与公司业务竞争的活动[65] - 公司承诺每年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当年实现可分配利润的30%[67] - 公司因房屋征收补偿行政诉讼案撤回起诉并承担鉴定费人民币95,360元及案件受理费人民币25元[69]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涉及违约金人民币96,600元及按日租金人民币1,610元的两倍计算房屋使用费[71] - 公司因光复路235号房产征收补偿争议向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74] - 公司已通过政府联合治理收回新沪路11弄6号承租房屋[72] 会计政策与核算 - 营业周期标准确定为12个月作为资产和负债流动性划分依据[130] - 现金等价物定义为持有期限短于三个月的高流动性投资[138] -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135] - 合并报表编制采用统一会计政策并抵销内部交易影响[136] - 贸易收入在交付提货通知单后确认[197] - 风电收入按月根据内蒙古电力公司确认的发电度数确认[197] - 提供劳务收入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需同时满足4项条件)[198][200] - 存货发出计价采用加权平均法[158] - 投资性房地产采用成本计量模式 按直线法计提折旧 预计净残值率0.00%-4.00% 年折旧率1.50%-2.84%[168] - 借款费用资本化条件要求非正常中断连续超过3个月时暂停资本化[175] - 长期资产减值准备按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且不得转回[184] 非经常性损益 - 非经常性损益合计金额为64,461.31元[24]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为1,037.88元[23] - 其他营业外支出为25,198.00元[24] - 所得税影响额为-21,802.81元[24] 行业与市场数据 - 2017年上半年全国全社会用电量同比增长6.3%达29,508亿千瓦时[28] - 全国风电场发电量同比增长21.0%达1,490亿千瓦时[31] - 全国风电设备平均利用小时984小时同比增长67小时[31] - 铜价2017年5月大幅下跌至最低点44,510元/吨[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