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营业收入为2.3279亿元,同比增长9.39%[1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794.41万元,同比增长75.01%[1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628.79万元,上年同期为亏损1464.76万元[19] - 基本每股收益为0.12元/股,同比增长71.43%[20]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3.46%,同比增加0.18个百分点[20] - 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3279.47万元,较上年同期上升9.39%[3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794.4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769.08万元[31] - 营业收入同比增长9.39%至2.33亿元人民币[34] - 营业收入为232,794,746.94元,同比增长9.4%[82] - 净利润为17,944,062.62元,同比增长78.1%[83]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7,944,062.62元,同比增长75.0%[83] - 基本每股收益为0.12元/股,同比增长71.4%[83] - 综合收益总额为1418.19万元,相比上期的348.72万元增长306.7%[86] 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营业成本同比增长10.85%至1.94亿元人民币[34] - 销售费用同比下降31.39%至558.42万元人民币[34] - 财务费用同比下降126.57%至-97.35万元人民币[34] - 所得税费用为-14,561,350.92元,同比减少557.9%[83] 各条业务线表现 - 流体机械相关业务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8262.95万元,净利润376.22万元[31] - 塑料管材业务实现主营业务收入4993.47万元[31] - 公司拥有塑料管材有效专利共14项,其中发明专利3项,实用新型11项[29] - 塑料管材原材料成本占产品成本比例较高[46] - 原材料价格受国际原油市场价格波动影响[46] - 管材业务所处行业竞争激烈且将进一步加剧[46] 现金流量表现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090.88万元,上年同期为-9253.60万元[19] - 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下降103.82%至-435.97万元人民币[34]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流出4090.88万元,较上期流出9253.6万元改善55.8%[90][91] - 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流出435.97万元,上期为净流入1.14亿元[91]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44亿元,较期初1.89亿元减少23.9%[91]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现金2.36亿元,同比减少8.8%[90] - 支付给职工现金3538.14万元,同比减少23.6%[90] - 购建固定资产支付435.97万元,同比增加132%[91] - 母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出6940万元,同比减少21.1%[94] - 母公司取得借款5500万元,同比减少36.8%[95] - 母公司期末现金余额305.17万元,较期初986.95万元下降69.1%[95] 资产和负债关键指标变化 - 货币资金同比增长341.48%至1.49亿元人民币[39] - 短期借款减少100%至0元[39] - 预收款项同比下降38.90%至9795.63万元人民币[39] - 货币资金期末余额为1.49亿元人民币,较期初1.93亿元下降22.6%[73]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为2.45亿元人民币,较期初2.30亿元增长6.4%[73] - 存货期末余额为1.21亿元人民币,较期初0.996亿元增长21.0%[74] - 流动资产合计期末为6.27亿元人民币,较期初6.67亿元下降6.2%[74] - 固定资产期末余额为1.15亿元人民币,较期初0.924亿元增长24.8%[74] - 应付票据期末余额为0.179亿元人民币,较期初0.482亿元下降62.9%[74] - 预收款项期末余额为0.980亿元人民币,较期初0.761亿元增长28.7%[74] - 未分配利润期末余额为0.228亿元人民币,较期初0.048亿元增长371.2%[75] - 母公司货币资金期末余额为835万元人民币,较期初1221万元下降31.6%[79] - 母公司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为524万元人民币,较期初3369万元下降84.5%[79] - 公司总资产为564,289,172.79元,较上期增加9,548,770.45元,增幅1.7%[80] - 短期借款为140,500,000.00元,较上期增加10,000,000元,增幅7.7%[80] - 固定资产为33,617,394.86元,较上期增加26,379,307.86元,增幅364.4%[80] - 在建工程为6,344,394.62元,较上期增加3,531,488.44元,增幅125.6%[80] - 无形资产为7,904,425.67元,较上期增加7,825,181.16元,增幅9,877.5%[80] - 母公司未分配利润期末余额为人民币-1.903亿元[107] - 母公司上期未分配利润期末余额为人民币-3.156亿元[108] 非经常性损益事项 - 公司收回广东国通偿债资产,增加利润总额815.85万元[21] - 办理广东国通相关财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手续,冲减所得税费用1544万元[21]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11260941.2元,包含广东国通应收准备冲回815.85万元和山东宏力应收款冲回248.02万元[22]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影响额为-1029.28元[22] - 所得税影响额为-59972.35元[22] - 非经常性损益合计为11656187.53元[22] - 公司收回广东国通偿债资产[31] - 广东国通偿债资产增加利润总额815.85万元[36] - 所得税费用冲减1544万元[36] - 2017年公司因土地收储实现资产处置收益2.787493亿元[45] - 对中机西南能源科技应收账款补充计提全额坏账准备227.05万元[59] - 坏账准备计提影响报告期利润总额215.70万元[59] 管理层讨论和指引 - 2018年预计全年利润较2017年有较大下降[45] 股东和股权结构 - 公司股份总数及股本结构报告期内未发生变化[62] - 第一大股东合肥通用机械研究院持股5390.72万股,占比36.82%[65] - 第二大股东合肥市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持股1149.74万股,占比7.85%[65] - 第三大股东西藏普瑞建筑工程持股647.65万股,占比4.42%[65] - 云南国际信托合顺82号信托计划持股636.87万股,占比4.35%[65] - 山东京博控股持股624.95万股,占比4.27%[65] - 董事窦万波报告期内增持2万股至总持股2万股[69] - 董事陈晓红报告期内增持1.51万股至总持股1.51万股[69] - 1996年股权转让后股东持股比例为中国银行安徽省信托咨询公司37.5% 宿州市塑胶工业公司37.5% 香港丰事达投资有限公司25%[111] - 1999年股权转让后安徽国风集团有限公司持股75% 香港丰事达投资有限公司持股25%[111] - 2000年增资后注册资本增至3404.96万元 巢湖市第一塑料厂持股27.38% 安徽国风集团有限公司持股26.31%[113] - 2000年净资产折股形成总股本4000万股 巢湖市第一塑料厂持有1095.2万股(27.38%) 安徽国风集团有限公司持有1052.4万股(26.31%)[114] - 2004年公开发行3000万A股 注册资本增至7000万元[115] - 2008年资本公积转增3500万股 总股本增至1.05亿股[116] - 2008年安徽国风集团有限公司直接和间接合计持股2448.264万股(占总股本23.317%)[116] - 2012年巢湖市第一塑料厂无偿划转1248.528万股(占总股本11.89%)至合肥通用机械研究院[116] - 2015年发行4142.1932万股购买合肥通用环境控制技术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117] - 2016年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1.46421932亿元[117] 承诺事项 - 合肥院承诺持有环境公司100%股份所有权合法完整且无任何第三方权利限制[50] - 合肥院承诺环境公司股份转让不存在司法冻结或质押抵押等限制情形[50] - 合肥院承诺标的资产交割后国通管业将享有完整所有权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利[50] - 合肥院承诺标的资产不存在任何第三人权利主张或纠纷[50] - 合肥院承诺标的资产无任何行政处罚诉讼或仲裁[50] - 合肥院就同业竞争问题作出承诺避免与国通管业业务冲突[50] - 资产注入承诺自2014年4月15日起持续有效[50] - 报告期内所有承诺均得到严格履行[50] - 未发生未能及时履行承诺的情况[50] - 无未完成履行的承诺事项[50] - 合肥院承诺避免与国通管业及其控股子公司新增相同或相近业务以防止同业竞争[51] - 合肥院承诺将任何可能与国通管业构成竞争的商业机会优先通知并给予国通管业[51] - 合肥院承诺关联交易将按市场公认合理价格进行并遵循公平公允原则[51] - 合肥院承诺严格遵守国通管业章程中关联交易回避规定并履行信息披露程序[51] - 合肥院保证不利用关联交易转移国通管业利润或损害股东权益[51] - 国机集团承诺避免与国通管业及其控股子公司产生同业竞争[51] - 合肥院以持有环境公司100%股权认购国通管业发行股份[51] - 承诺函各项条款均为可独立执行若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承诺有效性[51] - 国机集团承诺不直接从事与国通管业相同或相近业务以避免同业竞争[52] - 国机集团承诺促使控制的其他企业不新增与国通管业相同或相近业务[52] - 国机集团及控制企业需将可能构成竞争的商业机会优先通知国通管业[52] - 国机集团承诺保障国通管业在人员独立方面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限制[52] - 国机集团承诺保证上市公司资产独立完整且不违规占用资金资源[52] - 国机集团承诺确保上市公司财务独立并建立独立核算体系[52] - 国机集团承诺保证上市公司机构独立且不存在机构混同情形[52] - 国机集团承诺确保上市公司业务独立不发生显失公平关联交易[52] - 合肥院与国机集团共同出具上市公司独立性承诺于2014年8月31日[52] - 各项承诺被设计为可独立执行单项无效不影响其他承诺有效性[52] - 合肥院承诺2015年新签污水处理关联交易收入占全部污水处理业务收入比例降至50%以下[54] - 合肥院承诺2016年新签污水处理关联交易收入占比进一步降至25%以下[54] - 合肥院承诺2017年起不再新签污水处理关联交易合同[54] - 合肥院认购股份自发行完成登记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53] - 国机集团承诺规范与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并按市场公允原则定价[53] - 合肥院承诺在符合招标条件时由环境公司单独投标污水处理项目[54] - 中国电器院与环境公司被确认在制冷空调业务领域不存在同业竞争[54] 会计政策和审计 - 公司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2018年度审计机构[55] -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不良诚信状况[56] - 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122] - 公司营业周期为自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止[123] - 公司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124]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125]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对价付出的资产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27]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成本大于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127] - 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及中介费用等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128] -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且所有子公司均纳入合并[129] - 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时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期初数[132] - 处置子公司时该子公司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及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133] - 处置子公司股权丧失控制权时剩余股权按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处置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应享有净资产份额与商誉之和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134] - 分步处置子公司股权时若属一揽子交易,丧失控制权前每次处置价款与对应净资产份额差额在合并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135] - 购买子公司少数股权时新取得长期股权投资与新增持股比例对应净资产份额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不足部分调整留存收益[135] - 不丧失控制权部分处置子公司股权投资时处置价款与对应净资产份额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不足部分调整留存收益[136] - 现金等价物定义为持有期限短(一般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转换已知金额现金且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139] - 外币货币性项目资产负债表日按即期汇率折算,汇兑差额除资本化部分外计入当期损益[140] - 以公允价值计量外币非货币性项目按公允价值确定日即期汇率折算,汇兑差额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或其他综合收益[141] -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处置境外经营时转入当期损益或少数股东权益[142] - 金融工具初始分类包括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持有至到期投资、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其他金融负债[144] - 共同经营中公司按份额确认共同持有资产、共同承担负债、出售产出份额收入及共同经营发生费用[138]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在取得时以公允价值作为初始确认金额,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146] - 持有至到期投资在取得时按公允价值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持有期间按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确认利息收入[147]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处置时累计公允价值变动额转出计入投资损益[149] -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时,转移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与收到对价及原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50] - 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时,终止确认部分账面价值与支付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52] -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以活跃市场报价确定公允价值[153] - 初始取得金融资产或承担金融负债以市场交易价格作为公允价值确定基础[153] - 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153] - 应收款项以向购货方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作为初始确认金额,具有融资性质的按现值初始确认[147] - 持有至到期投资若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重分类日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148] - 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低于成本50%或持续时间超过一年时视为减值[154] - 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低于成本20%但未达50%时需综合评估减值风险[154] - 单项金额重大应收账款标准为单笔100万元人民币以上[158] - 单项金额重大其他应收款标准为单笔30万元人民币以上[158] - 账龄1年内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坏账计提比例均为5%[160] - 账龄1-2年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坏账计提比例均为7%[161] - 账龄2-3年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坏账计提比例均为15%[161] - 账龄3-4年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坏账计提比例均为30%[161] - 账龄4-5年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坏账计提比例均为50%[161] - 账龄5年以上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坏账计提比例均为100%[161] - 持有待售资产确认需满足当前状况可立即出售、处置决议已获批准、不可撤销转让协议签订及一年内完成转让四个条件[168] - 持有待售固定资产按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减处置费用净额孰低计量且不计提折旧[169] - 支付现金取得长期股权投资以实际购买价款及直接相关费用作为初始投资成本[170] - 发行权益证券取得长期股权投资按权益证券公允价值确定初始投资成本[170] - 公司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并按初始投资成本计价[171] - 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171] - 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成本小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71] - 权益法下投资损益确认以取得投资时可辨认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净利润调整后确认[172] - 公允价值计量转权益法核算时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转入当期损益[174] - 成本法转
国机通用(600444) - 2018 Q2 - 季度财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