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2016年营业收入为2062.6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88.33%[18] - 公司2016年营业收入为2062.66万元,同比增长88.33%[36][38] - 租赁业务收入为1467.79万元,同比增长34.01%[36][41] - 白酒贸易收入为595万元,同比增长100%[36] - 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1426.97万元,上年同期为亏损1610.89万元[36] - 2016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426.97万元[2] - 公司2016年净利润为1426.97万元人民币,相比2015年净亏损1610.89万元人民币实现扭亏为盈[85] - 公司2015年净亏损1610.89万元人民币,2014年净亏损1091.40万元人民币[85] - 营业外收入5884.83万元,同比增长1,020,508.89%[39] - 第一季度营业收入为308.41万元,第二季度为424.60万元,第三季度为371.52万元,第四季度为958.12万元[2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第一季度亏损171.73万元,第二季度盈利394.14万元,第三季度亏损146.59万元,第四季度盈利1351.15万元[21]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连续四个季度均为亏损:第一季度亏损328.23万元,第二季度亏损245.67万元,第三季度亏损124.75万元,第四季度亏损220.81万元[21] - 2016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919.45万元[18] - 2016年基本每股收益为0.07元/股,上年同期为-0.08元/股[20] - 2016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26.45%,上年同期为-29.36%[20] 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管理费用959.22万元,同比下降64.80%[38][49] - 财务费用678万元,同比增长43.14%[38][49] 各条业务线表现 - 公司2016年主要业务为自有房屋租赁和酒类贸易业务,自有物业天龙大厦面积37,963.04平方米[28] - 租赁业务收入为1467.79万元,同比增长34.01%[36][41] - 白酒贸易收入为595万元,同比增长100%[36] - 公司2016年租金收益总额为1467.79万元人民币[142] - 全资子公司天龙恒顺贸易总资产1493.53万元 营业收入918.96万元 净利润73.07万元[67] - 全资子公司广西山水盛景注册资本1000万元 所有者权益-0.13万元 未开展实质性业务[65][67] - 全资子公司山水乐听注册资本1亿元 总资产726.16万元 净利润81.74万元[67] - 全资子公司前海山水天鹄总资产72.27万元 所有者权益67.96万元 净利润-28.84万元[67] - 控股65%子公司山西金正光学总资产1697.84万元 所有者权益-2076.47万元 净利润-387.96万元[71] - 参股45%北京俊人影业总资产261.56万元 所有者权益-120.66万元 净利润-0.42万元[74] - 参股40.08%太原三晋大厦总资产1.41亿元 营业收入1539.04万元 净利润280.9万元[78] - 被清理原子公司珠海金正电器总资产447.5万元 所有者权益-2764.36万元[77] 管理层讨论和指引 - 公司通过债务重组和资产处置改善财务状况,部分债务重组产生现金流[34] - 公司处置低效资产,清理北京、广西未开展实质性业务的全资子公司[90][96] - 公司推动对控股子公司金正光学的司法解散工作[90][96] - 公司着手处置俊人影业股权事宜[90][96] - 山西金正光学项目因非公开发行终止未能如期进行 已进入司法解散程序[71][72] - 公司2016年度涉及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已消除,将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6] - 公司2016年涉及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已消除,正在申请撤销ST警示[81][82] - 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负,不符合利润分配条件[84] - 公司2016年净利润为负,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变更为ST山水[95] 现金流量 - 2016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163.67万元,较上年同期大幅改善[18]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2163.69万元,上年同期为-39.60万元[38][50]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第二季度为740.56万元,第四季度为1538.34万元,而第一季度为27.27万元,第三季度为负142.51万元[21] 非经常性损益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中债务重组损益为2180万元[23] - 非经常性损益总额为2346.43万元,其中政府补助等与经营无关的或有事项损益为235.87万元[24] - 处置三晋大厦债权收益3690万元[36][51] - 债务豁免收益2180万元[36][51] - 公司处置三晋大厦债权获取收益3690万元人民币[141] - 债务重组获得豁免2000万元人民币,产生重组收益2000万元人民币[146] - 处置三晋大厦债权获得3690万元人民币收益[148] - 公司收回北京俊人影业200万元人民币债权[141] 资产和负债状况 - 货币资金大幅增加至20,442,337.31元,较上期增长2,801.02%[52] - 其他应收账款减少至388,995.33元,较上期下降80%[52] - 固定资产增加至2,138,484.71元,较上期增长136.71%[52] - 预计负债减少至18,131,534.98元,较上期下降61.06%[52] - 其他流动资产增加至794,400.95元,较上期增长30.75%[52] - 应付职工薪酬减少至489,612.76元,较上期下降34.17%[52] - 2016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9661.71万元,较上年末增长106.36%[19] - 2016年末总资产为4.99亿元,较上年末增长3.59%[19] - 2016年末未分配利润为-4.47亿元[2] - 公司流动负债高于流动资产2.398亿元人民币,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89] - 公司非流动资产总额4.735亿元人民币,其中投资性房地产4.540亿元人民币被法院查封[89] - 公司固定资产71.67万元人民币和无形资产603.22万元人民币处于被法院查封状态[89] -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期初余额为4.57亿元,期末余额为4.54亿元,当期减少281.76万元[26] - 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导致当期利润减少281.76万元[24][26] 诉讼和或有事项 - 公司及子公司多项资产因诉讼被查封,包括银行存款冻结3,920,400元及多处土地房产[56][57][58] - 部分资产查封已解除,包括银行存款冻结及广西山水盛景股权冻结[59] - 公司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未解决诉讼案件11起,涉案金额116,726,717.62元[105] - 诉讼案件累计影响公司债务账面价值130,144,687.05元[105] - 公司被判决支付广东番禺速能工程款135万元及逾期利息[104] - 公司被判决支付东莞长安租金987,432元及水电费117,322.29元[102] - 公司被判决支付大中电子货款1,171,269.13元及延迟利息[100] - 景华借款合同纠纷案要求公司偿还本金利息及相关费用49,605,648.17元[107] - 农行太原国贸支行借款合同纠纷涉案金额15,074,244.20元[107] - 青岛和田生物保证合同纠纷涉案金额20,000,000元[107] - 仙居园民事诉讼要求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11,569,173.26元[107] - 中教仪器买卖合同纠纷涉案金额8,071,462元[107] - 公司被冻结银行存款777万元或等值财产[110][114] - 公司位于太原市迎泽大街289号第二幢第四层(4359.19平方米)房产被查封两年[110][114] - 公司子公司山西金正光学土地(证号:并政经开地国用2012第00011号)被查封[111] - 公司三处土地(天龙大厦、平阳路宿舍、水西关南街南一巷)被轮候查封两年[111][120] - 公司需偿还农行太原国贸支行借款本金777万元及利息(年利率6.696%至10.044%)[113][114] - 公司及山西金正光学需偿还仙居园款项1145万元(含律师费32万元)[117] - 公司已偿还仙居园债务950万元[118] - 青岛和田生物要求公司支付违约金582.75万元及利息损失119.74万元[121] - 公司被交通银行青岛分行扣划质押物1995.75万元[119] - 公司名下多处房产及土地被轮候查封(期限二至三年)[111][120] - 公司为珠海金正电器800万元人民币货款提供连带担保并全额计提损失[122] - 法院查封公司太原房产及银行存款各400万元人民币[123] - 法院终审判定公司对珠海金正电器800万元人民币债务及违约金承担连带清偿责任[124] - 公司向景华借款4000万元人民币年息9.9%[124] - 仲裁裁决公司需偿还景华本息4805万元人民币及律师费111.3万元人民币[125] - 法院判决公司需偿还成都晨宇通借款本金150万元人民币及利息[126] - 法院判决公司需偿还绵阳耀达借款本金280万元人民币及利息[128] - 子公司金正光学需支付同新物资434.5万元人民币及利息损失[129] - 子公司金正光学需支付融福通325万元人民币及利息损失[130] - 公司未归还景华先生借款4000万元[98] - 公司需向景华偿还本息48,050,056.17元,律师费1,113,000元,差旅等费用4,976元[98] - 公司涉及太原三晋大厦借款合同纠纷,需承担连带责任,本金2200万元及利息3558.09万元[99] - 对青岛百华盛投资有限公司借款本金余额为4292万元人民币,欠息2790.25万元人民币[149] - 对景华借款本金余额为4000万元人民币,欠息1057.39万元人民币[150] - 为山西金正光学信用证担保金额折合人民币4047.14万元[144] - 为仙居园借款担保金额1145万元人民币[144] - 为珠海金正电器担保金额期末合计1150.20万元人民币[145] - 原股东违规借款担保纠纷涉及本金2400万元人民币及利息1200万元人民币[152] - 南宁中院裁定准许撤诉,公司无需承担担保责任[154] - 公司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6342.34万元人民币[143] - 公司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119.03万元人民币[143] - 担保总额占净资产比例为54.3%[144] 股东和股权结构 - 第一大股东黄国忠持股20,000,000股,占比9.88%,股份状态为质押和冻结[167][169] - 钟安升持股11,033,598股,占比5.45%,无质押或冻结[167] - 连妙琳持股8,855,382股,占比4.37%,无质押或冻结[167] - 连妙纯持股5,835,893股,占比2.88%,无质押或冻结[167] - 郑俊杰持股5,400,229股,占比2.67%,无质押或冻结[167] - 侯武宏持股5,396,743股,占比2.67%,无质押或冻结[167] - 吴太交持股5,257,018股,占比2.60%,无质押或冻结[167] - 钟安升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36,521,845股,占比18.04%,被动成为第一大股东[171] - 深圳派德高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25,164,647股,占比12.43%,为第二大股东[171] - 南京森特派斯通过竞拍取得20,000,000股,占比9.88%,成为第三大股东[171] - 钟安升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36,521,845股,占总股本18.04%[155] - 吴太交及其一致行动人通过深圳派德高持有22,970,379股,占总股本11.35%[156] - 南京森特派斯投资有限公司通过拍卖获得2,000万股,占总股本9.99%[158] - 北京六合逢春原持有18,107,160股,2016年9月被强制卖出后不再持股[156] - 普通股股东总数报告期末为18,207户,年报披露前上月为15,143户[165] - 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动,股份结构保持稳定[163] - 三方主要股东(钟安升、吴太交、南京森特派斯)声明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159] - 股东吴太交承诺提供不超过8000万元人民币借款额度用于公司经营周转[88] - 股东吴太交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增持不少于800万股公司股份[88] - 深圳派德高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继续增持100万股公司股份[88] - 公司股东吴太交提供总额不超过8000万元人民币借款额度用于经营和资金周转[136] - 公司2017年3月已向股东吴太交借款700万元人民币[136] - 工商银行太原迎泽支行7,400万元抵押借款债权经多次转让后由黄国忠持有并豁免债务[55] - 公司资产抵押贷款总额为9,155万元,涉及多处天龙大厦房产[53][54] 公司治理和监管措施 - 公司时任第一大股东黄国忠因信息披露重大遗漏被山西证监局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190] - 公司原总经理丁磊因不配合山西证监局检查工作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190] - 公司因未在2014年度半年报、三季报中披露借款合同被山西证监局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190] - 东营国际金融贸易港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孙承飞因违规买卖股票被山西证监局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190] - 前任董事长黄国忠、前任总经理丁磊等因未履行及时报告义务被山西证监局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192] - 东营国际及其一致行动人孙承飞因违规减持被上交所公开谴责并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192] - 公司股东钟安升因违反《证券法》相关规定被山西证监局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192] - 公司时任股东黄国忠因信息披露重大遗漏被山西证监局处以60万元罚款[192] - 股东钟安升及其一致行动人因违反信息披露规定被上交所公开谴责[192] - 股东东营国际及孙承飞因违规减持被上交所公开谴责[131] - 钟安升因信息披露违规及短线交易被罚款合计70万元人民币[134] - 郑俊杰因信息披露违规及短线交易被罚款合计43万元人民币[134] - 连妙琳因信息披露违规及短线交易被罚款合计67万元人民币[134] - 钟安升因违规被罚款合计70万元(60万元+10万元)[194] - 郑俊杰因违规被罚款合计43万元(40万元+3万元)[194] - 连妙琳因违规被罚款合计67万元(60万元+7万元)[194] - 连妙纯因违规被罚款合计58万元(50万元+8万元)[194] - 侯武宏因违规被罚款合计59万元(50万元+9万元)[194] - 公司未披露社会责任报告,但声明履行对员工及利益相关方的责任[160] - 公司不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161]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持股变动普遍为0股,无增减变动[178] - 董事长游念东年度税前报酬总额为3.75万元[178] - 董事兼总经理陆麟育年度税前报酬总额为49.79万元[178] - 董事兼副总经理王怀忠年度税前报酬总额为7.58万元[178] - 董事刘国强年度税前报酬总额为1.89万元[178] - 董事陈健生年度税前报酬总额为1.89万元[178] - 职工监事韩文玲持股100股并于报告期内卖出[178] - 职工监事韩文玲年度税前报酬总额为10.83万元[178] - 副总经理陈之刚年度税前报酬总额为40.78万元[178] - 所有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税前报酬总额合计为291.64万元[179] -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的报酬合计为291.64万元[186] - 公司实行职位等级薪酬制度,高管薪酬根据履职情况发放并经董事会审议[197] - 公司独立董事彭娟兼任山东沃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自2015年12月起[180][183] - 公司独立董事彭娟兼任山东赛托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自2014
科新发展(600234) - 2016 Q4 - 年度财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