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达电气(603390) - 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 关于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 关于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指派陆群威律师和谢淮桉律师列席了公 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就本次股东会的相关 事项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本法律意见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 简称"《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广州通达汽车电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