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银行(01216) - 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议事规则
委员会组成 - 提名与薪酬委员会由不少于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占多数并担任主任委员[4] - 组成和变更经董事长提名,由董事会决定[5] - 委员任期与董事会董事任期一致,连选可以连任[7] 委员会职责 - 拟定薪酬管理制度和政策提交董事会审议[8] - 研究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考核标准并提交董事会审议[8] - 向董事会建议个别执行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待遇[8] - 检查及批准向执行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支付赔偿[9] - 确保董事不得参与厘定自己的薪酬[9] - 拟定公司中长期激励计划和实施方案[9] - 定期评估公司薪酬的市场竞争力并动态调整政策[9] 会议相关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经主任委员或二分之一以上委员提议可召开[14]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5] - 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记名投票表决,每位委员享有一票表决权[15] - 可采用现场、电话、视频或书面传签等方式召开[15] - 可聘请中介机构或专业人士,费用由公司承担[15] - 会议应有记录,初稿及定稿应先后发送全体委员,记录由董事会办事机构保存[15] - 记录内容包括召开日期地点、出席委员姓名、议程等[17] 规则相关 - 规则未规定或与后续法规冲突时,按相关规定执行[19] - 规则术语含义与公司章程相同[19] - 规则解释权属公司董事会,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