敏实集团(00425) - 更改公司标誌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責, 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 部份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425) 更改公司標誌 敏實集團有限公司(「本公司」)宣佈,為承接本公司新定位新戰略,本公司更改其公 司標誌,即時生效。現將本公司的新舊標誌對照如下: MINTH GROUP LIMITED 敏實集團有限公司 新標誌將印列於本公司的企業文件上,包括但不限於中期及年度報告、公告、通 函、新聞稿及宣傳刊物。 – 1 – 更改標誌不影響本公司現有股東的任何權利。所有印有舊標誌的現有本公司已發行 股票證書將繼續是本公司股票所有權的有效憑證,可繼續用作買賣、交收、註冊及 交付;因此不會就現有股票證書提供任何換領印有本公司新標誌的新股票證書安 排。本公司將繼續發行庫存中印有舊標誌的現有股票證書,直至用盡所有現有股票 證書為止。此後,本公司將發行印有新標誌的股票證書。 承董事會命 敏實集團有限公司 魏清蓮 主席 香港,二零二六年一月八日 截至本公告日期,董事會成員包括: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