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华股份(688571) -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关于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 一、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公司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事宜系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 议于 2025 年 12 月 23 日审议通过,并于 2025 年 12 月 2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http://www.sse.com.cn/)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公告中载明了会议时间、 会议审议的事项,说明了全体股东有权出席并可委托代理人出席和行使表决权及 有权出席股东的权利登记日、出席现场会议股东的登记办法、登记时间、参加网 络投票的操作方式、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姓名等。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 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定于 2026 年 1 月 8 日召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公司 的委托,指派陈晓纯律师、毛一帆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 行见证,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