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峰股份(603997) - 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继峰股份继峰股份(SH:603997)2026-01-07 08:30

离职规定 - 制度适用于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情形[3] - 辞任应提交书面报告,董事通知到公司生效,高管董事会收到报告生效[5] 信息披露 - 公司应在收到辞职报告后2个交易日内披露情况[6] 离职交接 - 离职后需办妥移交手续,完成工作交接[9] 义务限制 - 离职后忠实、保密和竞业禁止义务在规定期限内有效[10] - 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公司股份,每年转让不超总数2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