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银行(02596)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1 宜賓市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審計委員會工作細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完善宜賓市商業銀行(以下簡稱「本行」)董事會的職能,強化法人 治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 銀行法》《銀行保險機構公司治理準則》《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 (以下簡稱《香港上市規則》)《宜賓市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簡稱「本 行章程」)等法規文件,設立董事會審計委員會,並制訂本工作細則和議事規則。 第二條 審計委員會為本行董事會下屬的專門委員會,對董事會負責。在董 事會領導下,開展對本行經營管理、風險及合規狀況、會計政策、財務報告程序 和財務狀況方面監督、審查,審核本行財務信息及披露,履行對本行內、外部審 計工作的監督、考核、評價與保障職責,並行使《公司法》規定的監事會相關職 權。 第二章 人員組成 第三條 審計委員會成員由三名董事組成,為不在本行擔任高級管理人員的 董事擔任,並應當至少包括兩名獨立董事。職工董事可以成為審計委員會成員。 審計委員會成員應當具有財務、審計和會計或法律等某一方面的專業知識和工作 經驗,其中擔任審計委員會成員的獨立董事應當至少有一名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