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宝黄金(03330) - 建议修改公司章程及临时股东大会通告
灵宝黄金灵宝黄金(HK:03330)2026-01-05 08:51

此 乃 要 件 請 即 處 理 閣下對本通函任何方面或應採取的行動如有任何疑問,應諮詢 閣下的持牌證券商、銀行經理、律 師、專業會計師或其他專業顧問。 閣下如已出售或轉讓名下所有靈寶黃金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應立即將本通函送交給買主或承讓 人、或送交經手買賣或轉讓的銀行、持牌證券商或其他代理商,以便其轉交買主或承讓人。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通函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 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會就因本通函全部或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 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3330) Lingbao Gold Group Company Ltd. 靈寶黃金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建議修改公司章程 及 臨時股東大會通告 董事會函件載於本通函第3至5頁。 本公司謹訂於二零二六年一月二十二日(星期四)上午九時正在本公司的辦事處(地址為中國河南省靈 寶市函谷路與荊山路交叉口)舉行臨時股東大會,召開臨時股東大會的通告載於本通函第9至10頁。 隨本通函附奉臨時股東大會使用之代表委任表格。 無論 閣下能否親身出席臨時股東大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