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螺新材(000619) - 接待和推广工作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二)诚实守信的原则。公司相关的接待和推广工作应客观、真实和准确, 不得有虚假记载和误导性陈述。 海螺(安徽)节能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接待和推广工作制度 (2025 年 12 月修订) 第一条 为贯彻证券市场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规范海螺(安徽)节能环 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待和推广的行为和管理,加强公 司的推广以及与外界的交流和沟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并结合公司 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述的接待和推广工作是指公司通过接受投资者调研、一对 一沟通、邮寄资料、电话咨询、现场参观、分析师会议、路演和业绩说明会、新 闻采访等活动,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 解和认同的工作。 第三条 制定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公司接待和推广的行为,在公司接受调 研、沟通、采访或进行对外宣传、推广等活动时,增加公司信息披露透明度及公 平性,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