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诚(02378) - 审核委员会的职权范围
审核委员会组成 - 须由至少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组成,至少一名为风险委员会成员[3] 会议安排 - 每年召开至少四次会议,可按需召开额外会议[8] - 会议法定人数为两名成员[8] - 与外部核数师每年至少举行两次闭门会议[8] - 与内部审核总监、集团总法律顾问每年至少各举行一次闭门会议[8] 财务监察 - 监察集团年度报告及账目等财务报表真实性[11] - 检讨重大或异常交易会计处理方法及财务报表披露[11] - 对其他含财务资料报表进行初步检讨[11] - 监察年度综合财务报表法定审核[13] - 发布财务报表前审阅披露委员会确认内容[13] 非财务检讨 - 检讨年度或半年度报告等非财务汇报指标[14] 内部审核评估 - 至少每五年对内部审核职能部门进行一次独立评估[16] - 若内部审核总监任期超七年,每年检讨其独立性及客观性[18] 其他职责 - 在年度报告及账目中说明工作[21] - 至少每年检讨职权范围并向董事会提必要变动[20] - 考虑资源充足度及职能部门人员资历经验和培训计划[15] - 寻求管理层保证已设有效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框架[15] - 就外部核数师委任、续任或免任向董事会提建议[15] - 制订及执行委聘外部核数师提供非审核服务政策[15] - 检讨及批准内部审核职责及授权[16] - 检讨集团举报安排充分性及安全性[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