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洲管道(002443) - 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第一条 为强化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审计 委员会决策功能,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确保审计委员会对年度审计工作的有 效监督,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的相关规定,特制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年度财务报告的 审议工作程序。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应当积极履行审计委员会的职责和义务,充分发挥审计 委员会的审计、监督作用,勤勉尽责的开展工作。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 员会形成的决议和意见需提交董事会审议。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在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过程中,应履行如下主要职责: (一)协调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工作时间安排; 第四条 公司及会计师事务所向审计委员会提供的审计证据应当具备充分性、 相关性和可靠性。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应根据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间安排以及实际情况,与负 责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年审注册会计师")共同协商 确定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时间,进场审计时间不得晚于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二十 个工作日。 第六条 审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