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洲管道(002443)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公司信息披露的要求和《公司治 理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以及《浙江金 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为规范公司信息 披露行为,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及时、 公平地披露信息,并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是指法律、法规、交易所要求披露的已经或可能对公 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在规定的时间内、在规定的 媒体上、按规定的程序及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并按规定程序送达交易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