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洲管道(002443) - 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委员会构成 - 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2名为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下设办事机构,成员来自多部门[6] 职责权限 - 选举董事和聘任高管10日前提建议和材料[12] - 就提名任免等事项向董事会提建议[9] - 独立公平评定薪酬并提建议[10] - 考评董事和高管后提报酬和奖励方式[13] 薪酬规定 - 董事薪酬计划报董事会同意,股东会审议通过实施[9] - 高管薪酬分配方案报董事会批准[9] 任期会议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可连选连任[5] - 每年开一次定期会议,提前5日通知[15] - 特定情形3日内发临时会议通知[15] - 临时会议提前3日发通知及资料,可豁免[17] 会议规则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7] - 表决后需书面签字,书面决议书与会议决议同效[18][19] - 专人记录会议,按档案制度保存[19] - 议案及表决结果书面报董事会[19] 其他 - 重大特殊事项可通过秘书提报告建议开会[21] - 实施细则董事会决议通过生效,解释权归董事会[2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