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色股份(300402)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2月)
宝色股份宝色股份(SZ:300402)2025-12-31 11:22

南京宝色股份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南京宝色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 规范独立董事行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 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为《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 职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南京宝色股份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司主要 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 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个人 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行政 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