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巨石(600176) - 中国巨石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
计划通过与实施 - 股权激励计划需经出席股东会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8] - 计划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60日内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完成公告、登记,否则终止[10] - 预留权益授予对象应在计划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明确,超期失效[11] 公示与披露 - 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期不少于10天,公司应在股东会审议前5日披露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7] -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草案后应按要求公告[21] 终止情形 - 公司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未按规定进行利润分配,计划终止实施[16] - 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17] 激励对象权益处理 - 激励对象因客观原因离职,已达条件可解除限售部分半年内可解除,半年后权益失效[17] - 激励对象因多种原因未解除限售股票,按不同规则由公司回购[17][18] 其他规定 - 公司与激励对象争议纠纷60日内未协商解决,可向公司所在地法院诉讼解决[19] - 公司将在限售期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修正预计可解除限售股票数量[23] - 激励对象收益应按法规交税,公司代扣代缴[23] - 本办法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订等,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并自激励计划生效后实施[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