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普拉斯(688726)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拉普拉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规范拉普拉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 外担保行为,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保证公司资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 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拉普拉斯新能源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述的对外担保系指公司以第三人的身份为他人提供的保证、 抵押、质押或其他形式的担保,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具体种类包括借款 担保、银行开立信用证和银行承兑汇票担保、开具保函的担保等。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是指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在内的公 司对外担保总额与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之和。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自身 债务提供担保不适用本制度。 公司控股或实际控制子公司向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之外的主体提供担保的,应视 同公司提供担保行为,公司应按照本制度规定执行。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是对外担保的决策机构,公司一切对外担保行为, 须按程序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