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太保(601601) - 中国太保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25-12-31 09:47

募集资金定义 - 募集资金指通过境内证券市场发行股票等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超募资金指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计划部分[2] 募集资金管理原则 - 募集资金管理遵循监管合规、专款专用、审慎高效原则[3]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 应存放于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户集中管理,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5] 募投项目相关规定 - 以自筹资金支付后可置换募集资金,需经董事会审议等[8] - 延期实施需经集团董事会审议,保荐机构发表意见并披露信息[8] - 改变用途需集团董事会决议,保荐机构发表意见,提交股东会审议并披露信息[8] - 实施主体在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间变更或仅地点变更,由董事会决议无需股东会审议[9] 闲置资金使用 - 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需符合条件,通过专户或专用结算账户实施[9] -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时间不超12个月[10] 超募资金使用 - 超募资金应用于在建及新项目、回购股份,至迟于同一批次募投项目整体结项明确使用计划[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