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银行(601963) - 股东会议事规则
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本行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银 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国务院关于开展优先股试点的 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 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 股票上市 规则 》(以下合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 规、 部门规章及本行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行实际情况,制定 本规则。 第二条 本行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行章程、 《上市规则》及本规则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 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本行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 会。本行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 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本行章程规定的范围 —1— 内行使下列职权: (一)选举和更换非职工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二)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三)审议批准本行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四)审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