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控股(600168) -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2025 年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 披露行为,确保正确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 定本制度。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信息应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披露,不得提前向任何单 位和个人泄露。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1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以下人员和机构: (一)公司控股股东和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 (二)公司董事和董事会; (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四)公司董事会秘书和信息披露事务管理部门; (五)公司各部门、下属单位、控股子公司(包括直接或间接控股50%以上 的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的公司)及其负责人; (六)其他负有信息披露职责的公司人员和部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