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富氢能(02582) - 章程
国富氢能国富氢能(HK:02582)2025-12-30 14:41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0年8月31日整体变更设立并注册登记[5] - 公司注册名称为江苏国富氢能技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6] - 公司住所为张家港市国泰北路236号,邮编215600[7]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2,007.6339万元[8] 股份相关 - 公司成立时发起人以截至2020年5月31日经审计账面净资产折为股本57,099,599股,其余计入资本公积[15] - 张家港新云科技产业咨询企业等认购股份及持股比例[15] - 2024年11月15日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公开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6,000,000股[18]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12,007.6339万股,均为普通股[18] 股份限制与规定 - 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19] - 股东会可授权董事会三年内决定发行不超已发行股份50%的股份[23]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特定情形的数量及处理规定[25] 股东权利与责任 - 连续180天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查公司会计账簿等[35]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有异议的处理方式[36] - 公司股东滥用权利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或连带责任[43]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60] - 出现特定情形需召开临时股东会[61][64]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98]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8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至少1/3为独立非执行董事[126]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4次定期会议,需于会议召开14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与会人员[142] - 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139] 审计委员会相关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非执行董事2名[151] - 审计委员会会议须有2/3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52]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会议[156]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会计年度为每年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170]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172] - 公司每年度现金分红金额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总额的10%[176] 其他规定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以续聘[183]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净资产10%时,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93] - 公司分立、合并、减资的通知与公告要求[194][196][1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