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药控股(000950)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重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所有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 生重大影响的信息以及其他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信息;本制度所称"披露" 是指在规定的时间内在规定的媒体上以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前述的信息, 并送达证券监管部门。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以下人员和机构: 第一章 总则 (一)公司董事和董事会; 第一条 为规范重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及子 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和《重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证券部; (四)公司各部门以及各子公司、分公司的负责人; (三)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总会计师等高级管理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