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东股份(002753)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12月)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提高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加大对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信 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增强 年报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下简称《会 计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 正及相关披露》《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 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山西永东化工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有关人员应当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 定,严格遵守公司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财务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