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东股份(002753)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12月)
永东股份永东股份(SZ:002753)2025-12-30 11:18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 范运作,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的管理与监 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山西永东化工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及 文件保管、公司股东资料管理、办理信息披露事务、投资者关系工作等事 宜。 董事会秘书应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为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提供便利条件,董事、财务 负责人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有关人员应当支持、配合董事会秘书的 工作,对于董事会秘书提出的问询,应当及时、如实予以回复,并提供相 关资料。任何机构及个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