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宏大(002683) - 关于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广东宏大广东宏大(SZ:002683)2025-12-30 11:00

本所经办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公司提 供的有关文件和资料进行了核查和验证并对本次股东会依法见证。在本所经办律师对公 司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核查的过程中,本所假设: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西路 21 号 粤海金融中心 28 层 邮编:510627 电话:(86-20)2805-9088 传真:(86-20)2805-9099 junhegz@junhe.com 北京市君合(广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致: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君合(广州)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经办律师出席了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0 日在广州市天河区兴民路 222 号 C3 天盈广场东塔 56 层会议室召开的 2025 年第六 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的现场会议。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中国(为本法律意见之目的, "中国"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现行法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