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东电力(000993) - 股东会议事规则
福建闽东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7 月 15 日经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福建闽东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规定,修订本议事 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议事 规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 程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 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 权。 第六条 公司召开股东会的地点为:公司所在地或者董事会根据会 议需要确定的其他地址。 第五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 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