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东电力(000993)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闽东电力闽东电力(SZ:000993)2025-12-30 10:48

福建闽东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年12月9日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下设投资评审小组,由公司总经理任投资评 审小组组长,另设副组长 1-2 名。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第一条 为适应福建闽东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 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 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其 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 向董事会报告工作,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 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 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 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