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莱新材(605488) - 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实施细则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 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 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同时提升 公司环境、社会责任和公司治理(ESG)的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4 号—可持续发展报告(试 行)》、《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 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以下简称"战略与 ESG 委员会"), 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战略与 ESG 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 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决策及 ESG 相关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指导和 监督公司 ESG 管理相关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与 ESG 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独 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与 ESG 委员会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