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化工(002226)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 披露暂缓、豁免行为,加强信息披露监管,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安徽江南 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并在定期报告、 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者要求披 露的内容,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 露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误导投资者,不得实施 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第四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审慎确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 履行内部审核程序后实施。 第二章 暂缓与豁免信息的适用范围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