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化工(002226)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江南化工江南化工(SZ:002226)2025-12-30 10:18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主要负责拟定对公司董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 审核,并就提名或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及法律、行政法规、中国 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并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1/3提名, 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1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 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董事会批准产生。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安徽江南化工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 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一)提名或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