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宇股份(601799) - 星宇股份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H股上市后适用)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组成 - 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4] - 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一致,连选可连任[5] 人员调整与职权 - 人数低于规定人数三分之二时,董事会应及时增补,未达人数暂停职权[5] 薪酬方案审批 - 公司董事薪酬计划报董事会同意后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实施[9] -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配方案报董事会批准[9] 会议召开规则 - 定期会议每年召开一次,临时会议经董事长等提议可召开[13] - 定期会议提前5日、临时会议提前3日发通知[13] 通知确认 - 快捷通知方式下2日内未收到书面异议视为已收到通知[16] 会议举行与决议 - 需三分之二以上(含)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8] - 决议须全体委员(含未出席)过半数通过才有效[18] 委托出席 - 委员可委托其他委员代为出席并表决,需提交授权委托书[18] 表决方式 - 会议表决方式为记名投票,临时会议可传真、电话表决[18] 列席人员 - 非委员董事可列席会议,无表决权[18] 回避原则 - 讨论委员相关议题时当事人应回避[18] - 委员个人或亲属与议题有利害关系应披露并回避[21] 委员职责 - 闭会期间可跟踪董事和高管业绩,公司部门应配合[23] - 委员有权查阅公司年度经营计划等相关资料[29] 规则实行时间 - 本议事规则自公司H股在港交所上市日起实行[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