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大洲A(000571)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管理机构 职责并对其进行年度考核;负责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薪酬管理 工作,建立有效的薪酬激励和约束机制,依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 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基本原则 (一) 体现收入水平符合公司规模与业绩的原则,同时与外部薪酬水平相 符; (二) 体现责权利对等的原则,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承担责任大小相符, 发挥薪酬的激励与约束功能; (三) 体现公司长远利益的原则,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四) 体现激励约束并重原则,薪酬发放与考核、奖惩挂钩,与公司激励 机制挂钩。 第四条 公司股东会负责审议董事的薪酬,公司董事会负责审议高级管理人员的 薪酬。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董事会的授权下,负责制定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计划与方案;负责审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