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联股份(02671)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美联股份美联股份(HK:02671)2025-12-29 12:55

提名委员会组成 - 成员至少三名董事,至少一名不同性别,独立董事占多数[4] - 委员由董事长或三分之一以上董事会成员联合提名,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4] - 设主席一名,由董事长或独立董事担任,董事会任命及罢免[4] 任期与职责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5] - 负责研究拟定董事、高管选择标准和程序并提建议[7] - 至少每年检讨董事会架构、人数及组成等并提建议[8] 日常办事与选任 - 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是日常办事机构,负责前期准备工作[10] - 董事、高管选任需多环节,提名建议和材料提交董事会[12] 会议相关 - 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14] - 提前3天通知全体委员,全体一致同意可豁免[14][15][18]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其中一名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15]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赞成反对票数相等时主席多投一票[15]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通过议案及表决结果书面报董事会[17] 其他规定 - 组成不满足规定,董事会三个月内补足[4] - 主席或另一名独立董事出席年度股东会回应股东提问[12] - 有利害关系委员应自行回避表决,其他委员认为无显著影响可参加[17] - 董事会认为有利害关系委员参加表决不适当,可撤销结果重新表决[19] - 细则自公司H股在香港联交所挂牌上市交易之日起生效[19] - 细则如有未尽事宜或冲突,按相关监管规则和公司章程执行[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