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金茂(00817) - 薪酬及提名委员会职权范围
1 (一) 以董事會成員多元化為基本政策,至少每年檢討董事會的架構、人數及 組成;協助董事會編製董事會技能表;以客觀條件(包括技能、知識、 經驗、性別、年齡等因素)考慮人選,並就任何為配合公司策略而擬對 董事會做出的變動提出建議; (二) 物色具備合適資格可擔任董事的人士,並挑選提名有關人士出任董事或 就此向董事會提供意見; (三) 研究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選擇標準和程序,並向董事會提出建議; (四) 對董事候選人和高級管理人員人選進行審查並提出建議; (五) 評核獨立非執行董事的獨立性; (六) 就董事委任或重新委任以及董事(尤其是主席及總裁)繼任計劃的有關事 宜向董事會提出建議; (七) 為公司定期評估董事會表現提供支持; (八) 就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的全體薪酬政策及架構,及就設立正規而具透明 度的程序制訂此等薪酬政策,向董事會提出建議; (九) 獲董事會轉授責任釐定每位執行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的薪酬待遇,包括 金錢利益、非金錢利益、退休金權利及賠償金額(包括喪失或終止職務 或委任的賠償);就其他執行董事的薪酬建議諮詢主席及 ╱ 或總裁,如 有需要,可尋求獨立專業意見;及就非執行董事的薪酬待遇向董事會提 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