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海银行(09668) -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5-12-29 11:47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05年12月30日注册登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200007109339563[6]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7,762,000,000元[11] - 公司住所为天津市河东区海河东路218号,邮编300012,电话86 - 22 - 58316666,传真86 - 22 - 58316529[11] 股份情况 - 公司已发行普通股总数为177.62亿股,境内未上市股份115.61445亿股占65.09%,H股62.00555亿股占34.91%[20] - 公司成立时向发起人发行50亿股,占当时可发行普通股总数的100%[20] - 公司股票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53] 股份交易与限制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的25%,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35] - 公司主要股东自取得股份之日起5年内不得转让所持股份[35] - 任何单位和个人购买公司股份总额5%以上,应事先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36] 关联交易与授信限制 - 公司对单个关联方的授信余额不得超上季度末资本净额的10%[84] - 对单个关联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所在集团客户的合计授信余额不得超上季度末资本净额的15%[84] - 对全部关联方的授信余额不得超上季度末资本净额的50%[85]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会议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完结之后的六个月内举行[93]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以上的股东,可提出提案和临时提案[113]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18]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21名董事组成,其中执行董事3名,非执行董事18名(含独立董事7名)[168] - 董事会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四次,需提前14天书面通知董事,议程及文件提前7天送达[180] - 公司聘任或解聘高级管理人员等重大事项须经全体董事的2/3以上审议通过[183] 独立董事相关 - 独立董事不得少于三名,须占董事会成员总人数至少三分之一[152] - 独立董事每年在公司工作时间不得少于十五个工作日,部分主任委员不得少于二十个工作日[155] - 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在公司任职累计不得超过六年[1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