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海银行(09668) - 修订公司章程及不再设立监事会
2025-12-29 11:40

公司章程修订 -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修订公司章程,按监管审核意见进一步修订[3]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核准修改后的公司章程,2025年12月19日生效[4] - 修订后公司章程生效起,公司不再设立监事会,4位现任监事卸任[5] 财务资助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百分之十[7] - 董事会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的决议,需经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7] 条款合并与要求 - 2022年第四十二条规定合并至2025年第三十九条[9] - 2022、2025及进一步修订均要求主要股东支持董事会制定合理资本规划,使资本持续满足监管要求[9] - 主要股东需根据监管规定必要时向公司补充资本,并作出长期书面承诺,通过公司每年向监管机构报告资本补充能力[9] 任职资格限制 - 非自然人、无民事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者等多种情况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成员[9][10][11] - 违反规定选举董事等人员,该选举或聘任无效,任职期间出现规定情形应解除职务[13] 公积金规定 - 股东大会决议将公积金转为股本时,按股东原有股份比例派送新股,法定公积金留存不得少于注册资本的25%[14] - 公司公积金用于弥补亏损、扩大生产经营或转为增加注册资本[14] - 公积金弥补亏损应先使用任意公积金和法定公积金,仍不能弥补可使用资本公积金[14]